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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的通知

衢政发〔202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衢州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向好,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举措。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由市科技局牵头)

加快建设创新衢州,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科技及体制“双创新”改革,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5.48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等。

(一)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能升级。实施绩效评价机制,引导科创平台在产业引育、科研攻关、服务地方、人才引育上聚焦发力,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省高端化学品技术创新中心实体化运行,聚焦高端电子化学品、高端特种聚合物等领域实施科技攻关,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支持高能级科创平台科技攻关经费不低于8000万元。

(二)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优势企业等创新主体积极承接省“双尖双领+X”重大科技项目,争取省财政补助经费5000万元以上。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组建任务型、体系化的创新联合体,新建市级创新联合体10家以上。聚焦省“315”战略领域、影响六大标志性产业链安全和抢占制高点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科技攻关,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300万元资助。

(三)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高端化学品技术创新中心二期、衢州复旦研究院、浙大两院化工中试实验实训基地二期、龙游浙工大创新生态研究院等15个科技强基项目建设,打造一批集科研人才集聚、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战略性新兴、未来产业培育为一体的高端创新创业平台。加快布局新质生产力应用场景,在低空经济、无人智慧巡检、人形机器人、“人工智能+化工”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标杆场景和项目。

(四)强化科技金融要素保障。加大产业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支持力度,投资人才科创项目1亿元以上。推进“先投后股”改革,支持一批具有引领效应的初创型项目顺利落地。支持金融机构聚焦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探索科技创新全过程风险保障、科技型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融资支持,构建具有衢州辨识度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创新推出“衢创担”和“衢创保”,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补偿、增信支持和科技创新风险减量支持。

(五)推动高校创新能力提升。支持衢州学院建设全国高水平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着力提升硕士学位培养规模和质量。实施学科“造峰填谷”计划,建设一批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力争实现省A类学科新突破。围绕衢州产业需求,实施一批高校专项科技攻关项目,支持衢州学院和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促进高校科研成果高水平创造、高效率转化。支持职教“五统筹”改革迭代升级。

(六)推动人才有序流动。推广“产业教授”“科技副总”等机制,组织供需对接,推动高校、平台、企业人才互聘共享。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广企业人才自主评价“三挂钩”机制,简化人才评价方式,激发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和引才积极性。深化“才呼我办”人才服务增值化改革,进一步集成人才创新创业资源要素,丰富“人才+”融合场景。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市级人才计划对青年人才支持比例提高到60%以上,引导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

(七)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池,入池项目不低于200项,鼓励科创平台以“先用后转”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推动更多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推进江山“两新”产业转化园建设,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成果转化承接地,畅通“成果产出—孵化验证—落地实施”的全链条转化通道。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市经信局牵头)

坚定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发展战略,持续深化“五链”融合,不断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衢州特色“6+X”现代化产业体系,力争六大标志性产业链产值超2200亿元,其中新材料产业链产值突破1000亿元。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9.1亿元,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支持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和人才引育,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八)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化工、钢铁、建材、造纸等传统产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步伐。扎实推进高端新材料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建设,推动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经济、安全应急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围绕人形机器人、新型显示、低空经济等新赛道主动布局,构建未来产业发展新优势。坚持文化传承与产业提升并重,打造茶叶、中药、根雕等具有衢州辨识度的历史经典产业品牌。

(九)推动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迭代升级“大科创”政策体系,进一步发挥政策杠杆作用,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加快老旧设备更新,不断提升生产水平,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积极引导融资租赁公司运用融资租赁工具支持设备更新10亿元以上。

(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分档补助。以创新联合体形式开展协同攻关,对其实施的科研项目给予一定补助。指导国有企业制定研发投入提升方案,确保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以上。

(十一)加快数实深度融合。深化高端电子材料省级“万亩千亿”、省无线电产业基地等重大产业平台建设,力争新增1个省级数字经济楼宇。完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的数字化标杆企业培育体系,2025年新增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家,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0家,未来工厂1家。

(十二)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力争新增无还本续贷150亿元左右。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50+N”三年行动,分级建库、分类指导、分企提升,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5家。建立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600家。用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十三)强化产业用地供应保障。推行存量增量统筹使用的综合供地方式,推进产业园区用地专项治理;持续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机制,探索多元供应方式,2025年供应建设用地不少于2万亩,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占比不低于60%,工业用地中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80%。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市发改委牵头)

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着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9.02亿元,支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业政策兑现、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领域等。

(十四)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辆。家电补贴由8类扩围至12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分别按20%、15%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支持家居换新,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床、桌椅等)品类,按售价15%或20%(一级及以上能效、水效家居)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提高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补贴力度。单品售价6000元以下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按照15%补贴,最高补贴500元。简化优化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补贴申领程序,最大程度便利消费者。

(十五)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力争打造千万级核心大景区3个,培育文旅梯度企业3个以上,组织南孔市集40场以上。鼓励各县(市、区)打造高品质消费集聚区,打造夜间经济试点城市。增加首发经济、演艺经济等优质消费场景供给,持续加大促消费政策支持力度。2025年举办“乐享衢州·有礼惠购”促消费活动100场,餐饮消费欢乐季活动10场,发放消费券1.1亿元。全市域举办国家级体育赛事10场以上、省级体育赛事20场以上、市级体育赛事300场以上。全市域举办演唱会、音乐节20场以上。

(十六)推动物流降本增效。积极创建国家物流枢纽城市。谋划建设现代物流园区,推进市区物流园区分类集聚。鼓励物流企业参加国家级物流企业评定,对获评5A、4A、3A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物流企业壮大规模,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5千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低不少于20万元。鼓励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对实际组织货物并开展铁路集装箱海铁、水铁联运业务或水运集装箱海河联运业务的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树立一批工业设计与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技术融合发展的优秀创新案例。培育建设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支持建设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加强政策扶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升级知识产权运用服务体系,基于“6+X”产业高价值专利技术,打造与人工智能相融合的知识产权数智服务平台,争创省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培育建设产业联盟2家、专利服务机构1家。积极引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确保全市规上人力资源服务业营收达到50亿元。支持“两业融合”方向重点项目建设。

(十八)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持续做大7个省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新增省服务业领军企业2家以上,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领军企业纳入“雄鹰行动”培育库,依法依规给予要素保障支持。

(十九)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鼓励电商主体做大做强,建立境内电商企业梯度培育库。支持跨境电商生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市县联动、互补共促的发展态势,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与综合保税区协同发展。支持特色园区发展壮大,鼓励各区块根据入驻企业、电商交易额及园区特色定位等情况,开展运营主体考核,对优秀园区每年给予一次性运营费、投资额等支持。

四、推进陆港城市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推动构建高水平综合交通枢纽,打造“两廊三环四路一枢纽”综合交通桥头堡,降低交通运输成本,稳步推进交通惠民工程、现代公路建设、航道整治工程。加快推进陆港城市建设,2025年,衢州港货物吞吐量确保突破1000万吨、力争15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确保突破2万标箱、力争3万标箱。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9.07亿元。

(二十)加快衢州港口和航运建设。全面提升衢州港能级,2025年,建成龙游港区桥头江作业区二期,新增内河500吨级及以上泊位7个;建成衢江港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推进全市57公里航道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衢州-乍浦-宁波”外贸集装箱航线常态化运行。

(二十一)支持衢州民航发展。2025年,加快衢州机场迁建前期工作,全面建成衢州机场改扩建工程,全方位提升机场能级;深化四省边际机场联盟合作机制,优化驻场运力航线编排,增加空客320等大机型运力供给,优化调整航线网络布局和航班时刻,力争衢州机场旅客吞吐量排名进入全国百强。

(二十二)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2025年,建成投运钱江源通用机场,力争常山通用机场选址获批、江山通用机场完成选址论证;编制衢州市低空经济基础设施规划,出台全市低空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建设市级无人机运行与监管服务平台,培育低空经济未来产业先导区1个以上,争创省级低空经济“先飞区”试点。

(二十三)开展交通建设大会战。推动甬金衢上高速、杭淳开高速、205国道江山段、205国道开化段等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建成杭衢铁路、528国道龙游段、衢州机场民航设施改扩建、钱江源通用机场等项目,新增公路里程32.5公里、铁路里程78.88公里,完成投资超140亿元。

(二十四)推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创新。积极推进交通项目纳入可提前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库,允许入库项目在工可阶段以全过程咨询服务方式招标。

(二十五)稳步推进交通惠民。争取交通运输省级碳达峰专项资金500万元左右,重点支持老旧车船淘汰更新,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支持推进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新建、改建80公里,大、中修421公里,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92%。对服务农业生产、宽度在8米以下且不纳入国家交通路网的乡村公路,实施新建改建时视同农村道路予以支持。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6条以上,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32个。

(二十六)实施新一轮高速公路市域一体“衢城畅行”工程。对衢州市13个高速收费站间通行且使用ETC记账卡的浙H牌照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提升中心城市快速路网通行能力,促进市县一体化发展。计划2025年减免高速通行费1亿元以上。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市商务局牵头)

纵深推进四省边际开放开发桥头堡建设,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2025年,力争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跨境电商出口规模增长15%以上,实际使用外资1.5亿美元以上。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53亿元,聚焦招大育强、商务展会、外资招引、国际品牌建设、信用保险保费补助及促进跨境电商发展、促消费等。

(二十七)提升开放平台能级。支持衢州综合保税区加快建设、封关运营,实现综保区高绩效运营,鼓励优质企业优先入驻综保区。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支持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设。

(二十八)加快提升枢纽能级。推动与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义乌新一轮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义乌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等的联动,谋划推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衢州分拨中心、大宗商品集散交易中心等建设,积极争取市场采购试点。

(二十九)深化外贸提档升级。实施“百业设点、千企拓市、万人出海”行动,2025年组织不少于1000家次企业、10000人次,参加500场次国际化展会。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比例不低于70%,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经费。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积极争创非外汇结算贸易试点。支持开展二手车出口。发展“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模式,推进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二期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直播园区(基地)等融合发展,支持跨境电商品牌培育孵化,支持企业设立独立站、注册海外商标,支持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和服务优化。

(三十)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方参与原则,促进会展业与先进制造业、文化旅游、体育赛事等协同发展,加快我市会展业培育壮大。支持四省边际特种纸、氟化学专业展等各类市场化专业化展会活动,支持高端策展办展资源来衢,支持企业参展。

(三十一)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实施我市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专项行动,落实对重大外资项目的配套奖励。深化开展“投资浙里·衢通四海”全球大招商活动,加强对外资招引渠道拓展、境外商务代表或国际化招商合伙人、外资招引活动组织等的经费保障。支持设立外资研发中心。

(三十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竞争力。实施外贸企业“蛟龙、雄鹰、雏鹰”培育行动,支持工贸一体发展、外贸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企业申报AEO认证。支持“衢贸通”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海外风险防控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投资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引导企业海外抱团发展。

(三十三)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培育壮大数字贸易、服务贸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推动优质产业带和平台深度合作,支持线上品牌馆、选品中心和线上专区等建设。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市发改委牵头)

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攻坚行动,2025年集中力量抓好1079个市重点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800亿元左右,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0.78亿元,用以持续保障先进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强基、综合交通强省、清洁能源保供、水网安澜提升、城镇有机更新、农业农村优先、文化旅游融合、民生设施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保障供应建设用地2万亩、用林1万亩。

(三十四)持续提升投资环境。建立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常态化机制,贯通省“三分”协调机制,深化市“流动红旗”评价办法以及“破难题”攻坚、“四大办”会商等工作机制。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在专项债额度争取上给予支持。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400亩以上,对省重大建设项目用林指标应保尽保。

(三十五)积极向上要素争取。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争取份额占全省份额5%以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60亿元以上,确保各类资金用足用好,充分发挥其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拉动作用。力争全市投放政策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110亿元左右。积极支持基础设施领域项目申报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力争10个项目纳入国家或省级用地保障范围。

(三十六)加大民间投资支持力度。落实落细衢州市“民营经济42条”,持续加强对民间投资的要素保障,确保统筹新增和存量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80%、新增能耗指标用于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80%、市产业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90%。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国企民企深化合作模式,推动构建资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