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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补助奖励办法》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补助奖励办法》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0〕10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嘉政办发〔2022〕10号规定,需要保留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补助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补助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大我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力度,有效减少废旧农膜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鼓励农户、合作社和农膜加工企业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实行“以旧换新”政策,每3公斤旧地膜兑换1公斤新地膜。

第三条  支持社会兴办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对新建达到省级标准农膜回收加工企业,一次性给予建设补助5万元。

第四条  鼓励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回收企业建设废旧农膜收购站(点),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对建设符合我市农村区域布局,达到省级标准的农膜收购站(点),一次性给予补助2万元。

第五条 支持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回收企业开展废旧农膜“以旧换新”工作,按3公斤旧地膜给予1公斤新地膜补贴,并对回收的废旧地膜每吨给予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