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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证监局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证监局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3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4年2月28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陕政发〔2014〕12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证监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国资委《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实施意见
  
陕西证监局 省公安厅 省监察厅 省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我省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重要性

  内幕交易,是指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行政审批部门等方面的知情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在公司并购、业绩增长等重大信息公布之前,泄露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谋取私利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体制和机制的不断完善,我省防范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得到逐步加强,但也有一些部门和单位对防范内幕交易工作重视不够,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致使出现了重要内幕信息泄漏,股价异常波动,甚至个别相关人员进行内幕交易获取不当利益等问题。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对于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高市场公信力、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内幕交易的危害性,增强打击和防范内幕交易行为的责任感,按照《通知》精神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齐抓共管、打防结合、综合防治,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建立健全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工作机制

  为加强打击和防范内幕交易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建立陕西省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定期通报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协调督办内幕交易重要案件查处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由陕西证监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国资委、省金融办分管领导组成,召集人由省政府分管秘书长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办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办公室设在陕西证监局,办公室主任由陕西证监局负责同志兼任,成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有力、配合到位的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工作体系。陕西证监局要从健全机制入手,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实施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加强教育培训,及时查办涉嫌内幕交易的行政违法案件,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省公安厅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及时查处涉嫌内幕交易犯罪案件。省监察厅、省国资委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政法规,防范和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泄漏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行为。对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省国资委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国有股东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工作的监督指导;制定并实施对内幕交易防控工作情况的考核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当前防控内幕交易的主要任务

  根据《通知》要求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当前防控内幕交易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实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陕西证监局要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检查和指导,监督上市公司及时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商议筹划、论证落实、合同签订等各阶段,以及报告、传递、编制、审核、决议、披露等各环节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政府有关部门、国有股东单位,要按照《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