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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柳政规〔2020〕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柳政规〔2022〕12号 规定,继续有效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日

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测绘中介服务和行政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实现各类测绘成果共享互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国办发〔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桂政发〔2019〕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多测合一”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由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选择一家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服务机构承担,按照“一次委托、综合测绘、成果共享”要求,由一家测绘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测绘服务,并按要求分别向相关审批部门推送测绘成果供其使用。

第三条 本办法实施的范围为市辖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

第四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多测合一”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多测合一”制度并收集汇总有关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为项目业主和测绘服务机构开展“多测合一”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建立和管理“多测合一”服务机构名录;负责“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数据的管理;负责综合测绘统一监管,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负责综合测绘中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和不动产测绘标准统一、业务指导、监督落实等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将“多测合一”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到全市中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负责协调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中介服务机构的考核考评工作。

市大数据局牵头将“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纳入柳州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林业和园林局等需要开展测绘业务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共同推广“多测合一”服务;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分项测绘的标准统一、业务指导、监督落实等工作。

第五条 “多测合一”测绘成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执行《工程测量规范》《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房产测量规范》《城市测量规范》《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国家及相关行业现行的测绘标准和技术规范。测绘成果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综合测绘技术标准和技术管理规定在柳州市网上中介超市和相关部门政府网站公布。

第六条 按照“一次委托、综合测绘、成果共享”的要求,整合“多测合一”收费事项,收费标准在参考相关部门原制定的测绘产品收费标准基础上实行市场指导价,避免因不公平竞争造成测绘成果质量低,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加强对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的综合测绘项目的质量监管。

多测合一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柳州市有固定办公经营场所,单位或法人在1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范围的测绘资质证书;

(三)近五年来无严重失信信息;

(四)多测合一测绘从业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有效测绘作业证。

第七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建立“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名录,方便工程建设项目业主选择。

“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名录按如下要求实行动态管理:

(一)测绘服务机构的测绘资质证书登记业务范围必须同时具备工程测量(含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市政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和不动产测绘(含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并在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严禁超业务范围、超业务规模承接“多测合一”业务。

(二)符合“多测合一”条件的测绘服务机构可以自愿提出入库申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5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材料,并对符合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多测合一”服务机构名录库。鼓励项目业主优先选取名录库内的测绘服务机构。

(三)测绘服务机构申请纳入“多测合一”服务机构名录时,应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 申请表(测绘服务机构鉴章);

2. 营业执照;

3. 服务时限、收费标准、服务质量承诺;

4. 测绘资质证书。

(四)已纳入“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名录的测绘服务机构,其营业执照、测绘资质证书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申请入库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