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意见
陕政办发〔2010〕9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4年2月28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陕政发〔2014〕12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以下称“两个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意义和目标

我省是一个气象灾害多发省份,每年都因干旱、大风、冰雹、低温、暴雨等气象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多年来,各级气象部门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服务,有效减轻了灾害影响。但总体来看,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不高,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率较低。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既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举措,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民生的现实需要,更是做好农村灾害防御工作、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气象事业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提升气象为农服务水平和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为核心,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力争到2015年,形成比较健全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高农民享受气象保障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城乡气象服务均等化,农村气象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村气象灾害损失和因灾死亡人数减少10%以上。

二、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着眼保障粮食安全,加强气象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全省粮食增产目标,规划建设农业气象土壤水分观测站网,开展土壤墒情动态监测、作物长势动态监测以及农业气象动态影响评价,改善农用天气预报服务,加强农作物病虫害和粮食作物产量预测预报。建设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生产气象信息服务示范点,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分析,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挖掘粮食生产潜力,确保粮食生产灾年少减产、平年能增产、丰年多增产。

(二)着眼促进农民增收,加强特色气象服务。围绕我省实施农民增收七大工程,开展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加强气象监测预报服务,推动果业、畜牧业、设施蔬菜等主导产业以及茶叶、蚕桑、中草药等区域性特色产业发展,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面向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种养大户开展专项气象服务,创新气象服务模式。抓好省、市、县农业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服务体系。开展农业气象保险试点,发挥政策性保险在推动产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三)着眼提高预报水平,加强监测站网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搞好农村气象站网建设,加强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和局地小气候的监测预报。重点开展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实现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强降雨的自动监测。建设省、市极轨卫星资料接收处理平台,提高气象灾害遥感监测能力。加强标准化防雹增雨作业点建设,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努力减轻干旱、冰雹造成的损失。加强雷电多发易发区防雷电设施建设,在农村中小学校、敬老院以及重要集镇实现全覆盖。完善农村电力、通信、广电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防雷电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着眼完善预警机制,加强防灾减灾管理。开展精细化气象灾害区划工作,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围绕陕南山区移民搬迁工程,做好搬迁选址的气候论证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健全气象、洪涝、地质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各级政府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组织体系和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升气象灾害处置能力。抓好乡镇气象协理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