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落实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22〕10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石政办发〔2024〕4号)规定,继续保留。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石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落实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63号),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稳就业保民生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赈”的作用,在投资规模大、受益面广、带动效应强、吸纳本地群众就业多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尤其是通过组织本地群众特别是农民工、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就业困难群体、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推动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在八大领域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在谋划实施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时,要把握好通过实施以工代赈推动工程项目建设与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关系,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符合进度要求和扩大有效投资的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尽可能多地帮助本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一)交通领域:主要包括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际和市域(郊)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等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水利领域:主要包括水库建设、大中型灌区新建和配套改造、河流防洪治理等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能源领域:主要包括电力、油气管道、可再生能源等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农业农村领域: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新型城镇领域:主要包括城市更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排水防涝、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性住房、县城补短板强弱项、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委、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公共服务领域:主要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旅游服务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教体局、文旅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生态环境领域:主要包括造林绿化、沙化土地治理、退化草原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水生态修复、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林草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灾后恢复领域: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恢复和加固、生产条件恢复、生活环境恢复等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主要任务及落实措施
(一)严格规范以工代赈项目全流程监管。市发改委要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跟踪对接自治区相关厅局,根据自治区建立的各领域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指导目录和以工代赈年度重点工程项目清单,结合市各类规划,研究建立我市各领域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指导目录和年度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各县区要根据自治区、市建立的指导目录和项目清单,结合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建立以工代赈指导目录和项目清单。在项目可研、初设、审批阶段要充分体现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对项目吸纳本地群众务工就业和发放劳务报酬提出明确要求。强化项目全周期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在项目前期审查、全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方面要加强协调联动,重点核查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等台账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发改委、教体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广电局、卫生健康委、林草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群众务工组织协调。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与实施以工代赈重点工程的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时间及劳动技能需求,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和劳动力状况摸底调查,动员本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积极参与务工,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项目建设单位要明确实施以工代赈建设任务、用工环节的劳务需求,向项目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联系对接用工计划,协调项目施工单位做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合同签订、台账登记、日常考勤等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