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0〕3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4年2月28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陕政发〔2014〕12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质监局、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拟订的《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六日
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监察厅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环境保护厅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省质监局 陕西银监局 陕西证监局
为切实解决部分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导致产能过剩的突出问题,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引导新兴产业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省在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电解铝等行业的落后产能进行了坚决淘汰,关闭了一批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停建了一批高污染、低效率的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局部地区、个别行业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产能过剩问题,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
《通知》是在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面贯彻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总体要求,经济出现企稳向好的背景下出台的,对传统行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产能过剩问题的出现,外在有国际金融危机的原因,内在的原因应归结于发展方式尚未实现根本转变,发展中存在盲目、无序和过度等现象,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通知》的出台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正确指引和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上述产业虽获得了迅猛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这些行业目前的发展中仍存在着许多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符合的成分,若不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注重调整结构,不切实转变发展的方式,行业的发展就不可能健康持续。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产业政策导向,切实把工作的着力点转移到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利用市场约束力和资源约束力增强的“倒逼”机制,促进行业主动调整、平衡总量和优化结构;坚持产业政策引导、信贷政策支持、财税政策调节的原则,严格执行环保、安全、技术、土地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市场准入条件,引导市场投资方向;坚持扶优与汰劣结合,升级改造与淘汰落后结合,兼并重组与关闭破产结合,合理利用和消化已经形成的生产能力;坚持把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结合起来,加快推进改革,消除制约结构调整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有序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的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目标任务
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执行省政府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按照“依靠市场,因势利导,控制增能,优化结构,区别对待,扶优汰劣”的要求,正确处理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具体目标任务是:
(一)钢铁。
到2011年淘汰全部400立方米以下高炉、30吨以下转炉和电炉,2015年淘汰全部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及相应炼钢产能。通过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实现钢铁行业技术经济指标全面提升。支持钢铁企业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特种深加工钢材及其延伸产品,重点做好高强度抗震建筑钢材的生产。加大铁矿资源勘探力度,合理配置与开发铁矿资源,增加资源储备,加强对共、伴生矿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力争到2011年铁矿石自给率达到50%。
(二)水泥。
坚决控制总量,严格控制新型干法水泥盲目扩张。加大“关小上大”和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淘汰机立窑和部分小旋窑等落后产能。关中地区原则上不再核准单纯扩大产能的新型干法水泥项目,陕北、陕南地区鼓励发展消纳工业废弃物等资源综合利用类新型干法水泥项目,以满足区域市场需求为前提,防止投资过热。新项目水泥熟料烧成热耗要低于105公斤标煤/吨熟料,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0千瓦时/吨水泥。支持企业在现有生产线上进行余热发电、粉磨系统节能改造和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及垃圾等。各设区市要尽快制订三年内彻底淘汰落后产能时间表。
(三)平板玻璃。
结合我省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调整现有产品结构,重点发展建筑节能玻璃和深加工玻璃。新项目能源消耗应低于165公斤标煤/重箱,硅质原料的选矿回收率要达到8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低于500毫克/标准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低于700毫克/标准立方米,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50毫克/标准立方米。各设区市要制订三年内彻底淘汰“平拉法”(含格法)落后平板玻璃产能时间表,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联合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四)煤化工。
按照省政府“三个转化”的要求和部署,传统煤化工产业要继续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关小上大”和技术改造等工作,发展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到2010年底前全部淘汰12500KVA以下的内燃式电石炉,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小机焦和单台焦炉小于5万吨/年的小半焦,新建电石和焦炭项目的装备、规模和技术水平全部符合行业准入条件。重点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延伸产业链,采用先进工艺技术,规模化、一体化建设甲醇及深加工项目,生产烯烃、醇醚燃料、醋酸、甲醛、乙二醇及深加工等高附加值产品。对于规模小、工艺装备落后的企业通过企业兼并重组实现改造和结构调整。
(五)多晶硅。
支持微电子级多晶硅项目建设,鼓励多晶硅材料的高技术产业化。新建多晶硅项目规模必须大于3000吨/年,占地面积小于6公顷/千吨多晶硅,还原尾气中四氯化硅、氯化氢、氢气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8.5%、99%、99%。鼓励多晶硅生产企业与下游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加强联合与合作,延伸产业链。引导、支持多晶硅企业以多种方式实现“多晶硅—电厂—化工”联营,支持节能环保太阳能级多晶硅技术开发,降低生产成本。
(六)风电设备。
鼓励风电装备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控制产能盲目扩张,优化产业结构,维护市场秩序。原则上不再核准或备案建设新的整机制造厂,重点支持自主研发25兆瓦以上风电整机和轴承、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及产业化示范,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积极推进风电装备产业大型化、国际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风电装备制造业。
(七)电解铝。
严格控制新上电解铝项目,限制现有企业盲目扩大产能。加快技术装备升级,逐步采用160KA以上大型预焙槽冶炼工艺,主要企业综合交流电耗在14300千瓦时/吨以下,污染物达标排放。支持电解铝企业与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鼓励铝电联营,有选择地发展框架材料、中厚板等高档铝深加工产品,形成具有“产业生态链”的循环体系,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
三、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