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西新管办字〔2024〕20号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已经管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西海岸新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发〔2019〕43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产业、科研、人才、文化等方面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健康需求,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创新突破为抓手,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加快打造“中医药强区”。力争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新区特色的标准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范围在基层实现全覆盖,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化建设“西海岸样板”。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传承精华。以守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建立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共建共享,深化内涵。统筹布局,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推进优质资源互通共享。推动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注重功能强化和整体效能发挥。

守正创新,促进发展。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多元投入保障,持续巩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成果,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管理机制,制定保障措施

1.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提高财政支持力度,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主要用于中医重点学科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治未病”等工作。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事业发展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引导社会资本、企业参与等多种形式,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2.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实行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的医保政策,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扩大中医优势病种范围,充分体现针灸、推拿、正骨等中医药特色疗法的技术价值。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职责权限按规定落实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局

3.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国家关于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照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深化中医药职称制度改革,优化职称评价标准,注重中医药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健全卫生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体系,完善中医药人才职称评审标准,落实国家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政策。建立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与评优评先等挂钩,注重发现和推介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传承人。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

(二)体现传承创新,健全服务体系

4.提升中医药龙头引领能力。加快区中医医院、区第二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创建“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支持区中医医院建设青岛市区域中医医疗副中心。遴选肝胆、骨伤、康复、肺病、脑病等现有优势学科,组建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立区级中医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中医药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于15%。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5.推进中西医协同协作。完善中西医协同协作机制,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规范建立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和抗生素耐药等病症,推进中西医协同治疗,提高重大疑难疾病的临床救治水平。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大力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6.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根基。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国医馆内涵建设,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同机构医师总数比例不低于25%,每家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不低于6类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每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90%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不低于4类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打造15分钟基层中医药优质服务圈。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三)促进人民健康,发挥独特优势

7.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健全中西医结合体制机制,依据中医辨证论治等理论,及时推出中药预防和治疗方案。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区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设立中医治未病科。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8.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加强中医康复学科建设,支持康复技能人才培养。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区域中医康复中心,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支持中医药机构与企业合作,研发中医药健康产品、中医康复器具。加快综合医院康复科建设,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伤残等,制定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推进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9.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建立中医药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中西医协同机制,推进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加快建立传染病中医临床救治体系,推动重大传染病中医药防治工作。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推动融合创新,打造产业生态

10.促进中药质量提升。推进道地药材基地的规划和规范化建设,优选芍药、金银花、丹参等道地药材品种,在王台、宝山、六汪、大村等镇街建设一批标准化药材种植基地。科学引导中药材种植,加大绿色、有机、GAP认证力度,提高绿色有机基地和产品认证面积和数量。加强中药饮片零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促进中药饮片行业健康发展。鼓励企业加强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推动开展标准研究制定。积极配合省、市做好医疗机构制剂技术评审审批和应用传统工艺配制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工作,推动中药院内制剂的发展应用。积极推进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工作,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质量、使用等监督检查,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切实保障中药制剂使用安全、有效、可及。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

11.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和创新。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积极组织申报市级及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发展。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基础和临床研究,加快经典名方和大品种二次研发,支持新型制剂、优质饮片、配方颗粒、非药物疗法和先进中医诊疗、中药设备研发。支持区内中医药龙头企业建设中医药类别国家级研发平台、参与中药领域的行业标准及规范修订,强化养心氏片、苦甘颗粒等本地品牌大品种培育。加大海洋中药制剂、新药筛选及研发推广力度,开发海洋功能食品、海洋生物医用材料、海洋化妆品等产品,打通中医药上中下游产业循环链条。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海洋发展局、区卫生健康局

12.推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中医药与养生养老产业融合,鼓励设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中医药特色养老养生小镇和健康产业园区,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文化旅游产业有机融合。以优质的山林、湿地、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