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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印发关于稳增长强动能增后劲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无锡市政府印发关于稳增长强动能增后劲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锡政规〔2024〕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稳增长强动能增后劲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稳增长强动能增后劲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稳增长、强动能、增后劲,持续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努力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多作贡献,现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创新激发消费潜能

  (一)加快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国家和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积极推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绿色节能家电、家装家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市级叠加发放1亿元“惠享无锡”消费补贴。对符合本市展会补贴相关要求的规模化、特色化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对获评国家、省级“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各地区择优给予智慧回收项目最高3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二)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对国内外知名消费品牌在我市注册法人企业并开设中国首店、江苏首店,首年营业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具有行业引领性的品牌企业在本市举办的全国、全省新品首发、首秀、首展等活动,按不超过活动投入的30%,最高给予50万元的补助。探索结合首发、首秀、首展以及产业链对接交流会等活动发放商文旅消费券,吸引客商、游客到访体验。对新获“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认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老字号”企业传承保护、创新发展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投入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

  (三)扩容文旅体康联动消费。促进服务消费扩容升级,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支持打造数字化、沉浸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统筹3000万元支持扩大文旅消费服务。开拓南长街、古运河、环太湖、江阴外滩、锡澄运河等多条空中直升机和eVTOL旅游观光线路。鼓励市属文化场馆开放延时,开发优质文创产品和夜游项目,全年累计延长开放日不少于60天。鼓励商业载体进行消费业态升级,各地区可对场景融合改造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投入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结合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配套推出便利化举措,拓展应用场景,推出精品路线,扩容退税商店。支持新建和更新室外笼式足篮球场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发放体育消费券。鼓励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及自主特色品牌赛事,依规对消费拉动强、综合效益好的高水平体育赛事进行补助。支持宜兴市、惠山区等地区创建省级以上银发经济产业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旅游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

  (四)激活住房消费潜力。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支持购房人享受商业住房贷款首套房政策。拓宽房票使用范围和使用对象,支持房票在同一征收项目被征收人间转让一次。鼓励各地区组织城中村改造居民购买或政府直接购买存量住房用于安置。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支持产权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所分摊的费用;对符合条件的职工,支持其在实际工作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积金中心等按职责分工)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五)高质量推进“两重”项目。聚焦科技创新、交通、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领域,系统谋划储备一批标志性、牵引性、战略性项目。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

  (六)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加大对企业设备升级改造和落后设备淘汰的补贴力度,对上年度技术和设备投资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按不超过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的7%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最长支持3年;对总投入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淘汰低端低效改造项目,按不超过项目设备总投入的6%予以补助,最高500万元。支持企业设备购置贷款贴息(含融资租赁贷款),符合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且未获得国家设备贷款贴息支持的项目,在省给予1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基础上,市级同时给予1个百分点的配套贴息;符合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条件但未获得省级贴息的项目,市、区两级给予2个百分点的贴息。利用贷款购置设备用于更新淘汰生产工业设备的,可享受贷款贴息政策。符合鼓励更新工艺设备目录条件的企业可以同时享受技术改造补助和贷款贴息政策,补贴总额不超过更新设备贷款实际利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

  (七)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落实重大项目“市控+区配”要素保障制度,提高产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审批效率,依法依规实行“交地即交证”。全面推进硕放机场改扩建、地铁4号线二期、5号线、6号线、锡宜S2线、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及南接线、锡太高速公路、锡宜高速公路扩建宜兴段、沪武高速公路扩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盐泰锡常宜铁路、快速中环西线(钱荣路一期、二期及南延工程)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管中心,市地铁集团、市机场集团等按职责分工)

  三、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八)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落实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相关政策措施,到2025年底,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比率力争降至12.5%左右。落实省、市有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引导采购人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开展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

  (九)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动态更新、持续扩大信贷服务企业“白名单”,大力推动“锡科贷”扩容提档、打响品牌,符合条件的企业“锡科贷”贷款额度最高可提至3000万元,统筹普惠贷、知识产权贷、创新积分贷和天使贷等,加强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精准支持成长期、无利润、轻资产科技型企业。发挥无锡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纽带作用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普惠金融长效机制作用,引导融资担保机构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对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发起单位,按实际融资额的2%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无锡金融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

  (十)创新服务企业举措。完善企业诉求归集机制,升级锡企服务平台3.0版,上线“市长在线·惠企留言板”。鼓励举办采购商、供应链及生态圈会议。打造绿色低碳数智服务管理平台,提供低价优质碳足迹核算认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绿电消费,市、区两级按照不超过其绿电交易中绿电环境价值费用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资金最高50万元、奖励资助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绿证服务机构,市、区两级根据其服务情况给予最高200万元绩效奖励,同一机构奖励资助不超过3年。研发上线全市多式联运多港联动综合物流服务统一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批准其实施综合工时工作制,批准期限放宽为1次3年。(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

  (十一)提升行政执法温度。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企业监管服务平台,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推行市场监管“简案快办”执法新模式。落实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罚。应急管理领域分行业制定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强化分类分级监管和上下联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

  四、增强产业发展动能

  (十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落实加快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优化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入库培育及评价遴选办法。支持概念验证中心、中试服务平台建设。实施200项产业前瞻及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符合条件的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新建市级以上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3个以上。支持首台(套)重大装备研制,对获得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项目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

  (十三)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首批3支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基金落地投资,积极争取参与省第二批基金组建。积极发展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氢能、量子计算、人形机器人等成长型未来产业。推动国家集成电路特色工艺及封装测试中心等新研机构能力提升,建强“链主+重点+新锐”企业矩阵。支持生物医药创新发展,推动医疗机构加快创新产品临床应用。培育低空经济发展重点载体,有序推进城市空中交通设施网、空联网、航路网和服务网建设。深入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倍增计划。打造一批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应用场景,制定数据流通交易鼓励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

  五、推动外贸外资质效提升

  (十四)推动外贸多元化创新发展。常态化推进“千企万人海外商洽拓订单”行动,每年组织企业参加贸促计划内境外展会150场左右。对外贸企业境外参加国际性展会,按不超过展位费的70%、大型展品回运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