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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认定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认定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陕农发〔2023〕7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陕农告〔2024〕61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农业产业强镇认定管理工作,强化联农带农机制,加快培育富民乡村产业,我厅制定了《陕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认定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6-18〔2023〕6号)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19日


陕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认定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规范省级农业产业强镇(以下简称产业强镇)认定管理工作,打造产业发展载体,促进镇域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产业强镇的申报、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

第三条【概念定义】 本规范所称产业强镇,是指由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链条完整、质量效益良好、联农带农有力的行政镇(乡),包括省级已认定的农村特色产业小镇及全省一村一品重点镇。

第四条【工作原则】 产业强镇认定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自愿申报、竞争性选拔择优认定,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范围】 产业强镇申报以全省涉农镇(乡)为主,已认定的农村特色产业小镇及全省一村一品重点镇不再申报。

第六条【基本条件】 申报产业强镇的镇(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府高度重视。县、镇两级政府积极主动布局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制定了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支持有力。

(二)具备比较优势。主导产业与当地发展基础、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经济区位等相匹配,发展功能定位准确,优势特色鲜明,镇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同步推进。

(三)绿色发展突出。农业生产持续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产品优质安全,绿色食品认证比重较高。

(四)实现融合发展。围绕主导产业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链条完整、主体多元、业态多样。

(五)质量效益良好。主导产业发展质量效益良好,镇域农业主导产业年总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革命老区县和脱贫县(区)可适当放宽。

(六)联农带农有力。联农带农机制紧密,能有效衔接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把小农户嵌入产业链中,使小农户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七条【县镇职责】 申报和实施主体为镇级人民政府,由镇级人民政府编制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商财政部门并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正式行文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第八条【市级职责】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经商财政部门同意后,正式行文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申报材料,并抄送省财政厅。

第九条【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一)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文件。

(二)产业强镇建设方案(含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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