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西政办〔2023〕1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西政〔2024〕68号》规定,继续有效 。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关于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指导意见》已经州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20日
关于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指导意见
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是农畜产品消费安全的有效保障,是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增加农牧民收入的具体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夯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基础,全面提高农畜产品质量水平,促进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支撑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现就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先行示范州,依托柴达木盆地资源禀赋,发挥高原资源、生态、区位优势,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坚持“绿色高质、助力品牌”思路,进一步提升海西农畜产品质量水平,扩大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稳定供给,增强本地农畜产品综合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政策激励和财政扶持。倡导绿色消费,打造“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调动生产经营主体发展认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积极性。
——坚持发挥优势、重点突破。重点突破生态产业发展条件良好的区域,重点突破有一定基础的产业,重点突破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重点突破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规模化生产基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产业全面发展。
——坚持规范认证、加强监管。严格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标准,规范认证程序,完善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保持打击认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巩固规范良好的认证行业秩序,确保认证质量。
——坚持融合发展、统筹推进。立足区域优势,根据企业不同的生产模式和发展现状,全面推进绿色有机标准化生产指导服务,统筹农牧业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发展,提升农畜产品质量效益,实现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
(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实现可利用草场有机监测认证全覆盖,累计建设2个绿色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认证绿色生产资料企业5家,认证绿色食品企业80家、产品600个,认证有机食品企业55家、产品300个,确认名特优新产品6个,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年产量达到30万吨以上,确保全州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
二、主要任务
(四)突出认证主体。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把绿色食品、有机和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工作纳入地方农牧业发展规划。建立认证工作长效机制,对获得绿色食品和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的生产主体给予适当补助,用于标准制定、认定认证、基地建设、市场营销。扶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主体,引导生产主体在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中发挥主体作用,促进绿色有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
(五)创新认证机制。主动对企业开展认证指导服务,制定申报指南,设立咨询专线。将绿色食品和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作为各类标准示范区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品牌优选、市场营销等工作的前置条件,统筹抓好农产品生产性投资项目实施和农产品认证工作,提高企业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积极性,形成“企业推进产品认证、认证成果支撑企业发展”的良好发展格局。
(六)科学推进认证。对辖区生产企业主体开展全面摸排,制定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计划,量化认证目标,引导做好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申报续展工作。绿色食品主要以牛羊肉、枸杞、青稞、食用菌、饲草等产品为依托开展认证,有机农畜产品主要以牛羊肉、水产品、藜麦、枸杞等产品依托开展认证,确保绿色有机认证数量逐年递增。积极拓展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领域,全域推进有机畜牧业认证发展,力争有机认证产品草场环境监测面积实现全覆盖。将地理标志产品和“神奇柴达木”优品作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确认登记的主体,逐步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登记范围。
(七)完善标准体系。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