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绿地面积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柳政规〔2019〕6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柳政规〔2022〕12号 )规定,继续有效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绿地面积计算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柳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绿地面积计算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规范城市绿地面积计算办法,根据《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均应按照本办法计算绿地面积。(县辖区域的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绿化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集中式绿地中建有园林设施(含景观亭廊、花架、假山石、景观水体、雕塑、铺装场地、游步道等)的,园林设施占地面积占该集中绿地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5%的,园林设施占地面积可全部计算为绿地面积;大于35%的,按绿地实际面积计算。
其它功能性水面如游泳池、喷泉、旱喷泉、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河沟等水体不计入绿地面积。
本办法所指的集中式绿地为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相对独立规整的块状或条状绿地。
四、学校中种植草坪并永久性保留的足球场,可按草坪实际面积的30%计入绿地面积。其他各类运动场地均不计入绿地面积。
五、为鼓励我市生态林荫停车场建设,停车场在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后,按外围乔木树干围合区域内停车场的实际面积全部计入绿地面积,但计入面积不应超过该项目绿地总面积的10%,超出部分不另行计算。
(一)成片(两行两列及以上)栽植遮阴效果良好的高大阔叶乔木(胸径不小于10厘米)。
(二)乔木种植株行距均不大于 6 米。
(三)种植土层厚度参照本办法第八条进行相应折算。
六、单排单列栽植乔木(乔木数量不少于3 株,乔木株行距不大于6米,且胸径不小于10 厘米)宽度按1.5 米计算,长度按起止端树干的连线距离计算。
成片(两行两列及以上)栽植乔木(胸径不小于10厘米)的休闲活动场地,株行距不大于6米的,乔木树干围合区域计入绿地面积,但总面积不应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
七、零星栽植的乔木,胸径不小于10厘米的,单株乔木绿地面积按树池实际面积计算或按每株1.5×1.5平方米计算;胸径小于10厘米的,单株乔木绿地面积按树池实际面积计算。
八、一般栽植的绿地以及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建(构)筑物顶板上方覆土绿化,其面积按照以下绿化覆土要求及比例进行计算(以绿地最低覆土厚度为准计算)。
(一)覆土厚度大于等于1.5米的,按100%计算绿地面积;
(二)覆土厚度小于1.5米且大于等于1.2米的,按80%计算绿地面积;
(三)覆土厚度小于1.2米且大于等于0.9米的,按60%计算绿地面积;
(四)覆土厚度小于0.9米且大于等于0.6米的,按40%计算绿地面积。
(五)覆土厚度小于0.6米且大于等于0.3米的,按20%计算绿地面积;
(六)覆土厚度小于0.3米的,不计算绿地面积。
九、6层及6层以下且高度不高于24米方便使用的开放式永久性屋顶绿地,总面积占比不大于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