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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政字〔2024〕36号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碳达峰试点(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工作,根据《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发改环资〔2023〕1409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能源资源低碳安全高效利用为重点,探索构建以地热能、光伏利用为主的清洁低碳新型能源体系,以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为主体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以污染治理和节能降碳为导向的环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探索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德州模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到2025年,园区碳达峰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初步成效,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4%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较2020年下降18%左右。到2030年,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较2025年下降1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任务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

1.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依托园区地热资源优势,推广“取热不取水”综合利用模式,开展中深层地热能勘查开发、“地热能+”多能互补、梯级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打造地热开发利用示范区。有序推进全域分布式光伏建设,主推“光伏+工业厂房”绿色低碳模式。发展氢能、新型储能产业,支持氢能企业开展“制储输用”全链条研发,推进电化学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统计部、经信科技部、自然资源分局、国网德州供电公司开发供电中心,以下责任单位均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

2. 强化园区节能管理。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力度,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与节能降碳的有效衔接,严格把控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做好源头降碳。开展园区用能预算管理,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确保能耗及碳排放双控工作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发改统计部、经信科技部)

(二)推动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3. 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未来产业,全面实施“强链、延链、补链”工程,着力培育1个300亿级电子信息产业,3个200亿级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食品研发制造产业。加快产业数字化升级,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建设一批数字车间和智能工厂,打造5G全连接工厂。到2025年,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400亿元;到2030年,突破600亿元,实现先进制造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发改统计部、经信科技部、投资促进部)

4. 推进重点设备节能增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引导重点企业加大对电机、风机、变压器、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资金投入。加强工业节能监察,重点推进节能设备推广和节能系统改造,督促企业逐步淘汰落后机电设备(产品)。(责任单位:发改统计部、经信科技部)

5. 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绿色工厂,促进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支持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创建,依托龙头企业推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能、节水、环保、减碳的绿色制造模式。(责任单位:经信科技部、生态环境分局)

(三)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水平

6. 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园区供电供热供气稳定,进一步引进天然气气源,建设燃气调峰储备设施,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加快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加强数字冷链物流等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发改统计部、建设管理部)

7. 加快建筑绿色发展。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新建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着力推广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等;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应用,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推广分布式光伏、光热与建筑一体化应用。(责任单位:建设管理部)

(四)大力推动资源循环利用

8. 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培育固废综合利用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鼓励建设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健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综合利用机制,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保持在0.78吨/万元以下。(责任单位:城管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9. 提高农业固废回收利用。积极探索多样化粪肥还田利用、种养结合发展路径。提升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循环综合利用。到2030年,农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部、生态环境分局、城管分局)

10. 推进园区低碳循环发展。依托主导产业合理延伸高附加值的下游产业链,促进项目、企业、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通过改造提升促进副产品和废物交换、能量集成和水集成,形成资源共享、耦合共生、循环发展的模式;支持重点用能企业率先开展余热利用。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加强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责任单位:发改统计部、城管分局)

(五)提升减污降碳协同能力

11. 打造减污降碳生态治理样板。持久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形成气、水、土协同治理的绿色生态低碳化发展样板。落实德州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控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项目,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水平。到2025年,全面建成以“三水”协同共治、区域“煤炭清零”为特色,生态底色鲜明的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积极争创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12. 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加强项目建设和产品设计阶段清洁生产,新建(含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分析论证原辅材料使用、资源能源消耗以及污染物产生处置等,对使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进行说明。推动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领跑行动。(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六)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发展

13.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畅通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园区、企业集聚到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