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黔财非税〔2017〕64号
各市(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贵安新区管委会财政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农林水务局,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税〔2014〕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