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遵义市发展改革委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及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

遵义市发展改革委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及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
遵市发改价费〔2023〕56号



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要求,合理疏导运价矛盾,促进我市巡游出租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在依法履行成本调查、价格听证等程序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我市中心城区(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并建立巡游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价标准

(一)起步价:起步里程为2.5公里(含)以内,白天(7时至22时)7元/次;夜间(22时至次日7时)9元/次。

(二)基础里程价:基础里程为2.5-5公里(不含),白天计价标准为1.60元/公里,打表计费器按实际行驶里程每100米0.16元计价。夜间计价标准为1.80元/公里,打表计费器按实际行驶里程每100米0.18元计价。

(三)空驶里程价:空驶里程在5-20公里(不含)区间,按基础里程价的50%加返空费,白天计价标准为2.40元/公里,打表计费器按实际行驶里程每100米0.24元计价。夜间计价标准为2.70元/公里,打表计费器按实际行驶里程每100米0.27元计价。空驶里程在20公里(含)以上,按基础里程价的80%加返空费,白天计价标准为2.90元/公里,打表计费器按实际行驶里程每100米0.29元计价。夜间计价标准为3.20元/公里,打表计费器按实际行驶里程每100米0.32元计价。

(四)低速等候费:车辆时速低于5公里,白天每4分钟加收运价1.60元,夜间每4分钟加收运价1.80元。

二、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以此次调整运价标准为基准价格,运价与我市经济发展、社会人均收入、物价指数、出租车辆更新成本、动力成本、市场需求等数据建立联动关系,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定期监测,根据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等条件的变化,相应进行运价调整,不再实行价格听证。具体办法如下:

(一)运价动态调整公式。

Pn=P(n-1)×K   其中:

Pn:第n年遵义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理论平均运价;

P(n-1):第n-1年遵义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实际平均运价;

K:调价系数K=C1×L+C2×E+C3×CPI-D,其中:

C1:驾驶员工资在运价成本中所占权重;

C2:动力费用在运价成本中所占权重;

C3:其他运营费用在运价成本中所占权重;

L:遵义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变化率;

E:巡游出租汽车动力能源价格变化率;

CPI:国家统计局遵义调查队公布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D:劳动生产率,以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生产率变化为参数,为巡游出租汽车日均载客里程变化率与日均载客次数变化率的平均值(由市交通运输局提供);

上述C1、C2、C3成本权重相加为1,具体权重以成本监审或调查得出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成本数据为准。

(二)实行年度评估。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动态调整公式,综合考虑司机工资变化率、动力价格变化率、其他运营费用变化率(以CPI指数为准)和劳动生产率变化率(由市交通运输局提供),每年对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成本变化率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