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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2017年11月28日规定,继续有效
各企业: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28日


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我区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桂发〔2014〕16号)精神,准确界定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监管企业)功能,划分监管企业类别,有针对性地推进股权多元化、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定责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划分类别

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监管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其中商业类企业细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商业三类,公益类企业细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

(一)商业类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商业一类企业。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以参与市场竞争为主要运营方式,充分遵循市场规律,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

商业二类企业。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参与市场竞争基本属性前提下,兼顾承担政府重大专项任务或者实现特定功能,以实现政府在调节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战略意图。

商业三类企业。主业处于金融服务领域,经营金融商品。

(二)公益类企业。

公益一类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

公益二类企业。以提供精神产品,传播思想信息,担负文化传承使命为主要目标,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二、分类方法

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测算相结合的方法,对不同企业进行分类。

(一)商业类企业分类。主要根据企业的主业和核心业务经营范围、行业构成及分布状况,参照自治区国资委对监管企业业绩分类考核办法(桂国资发〔2011〕203、204号和桂国资发〔2012〕73号),结合定量测算方法按如下分类:

商业一类:主营业务为充分竞争类业务,所对应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从业人员五项指标中三项以上占企业对应指标总值的比例超过60%。

商业二类:主营业务为承担政府重大专项任务及融资任务为主要目标,且未纳入商业一类、三类的企业。

商业三类:主营业务为经营金融商品,所对应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从业人员五项指标中三项以上占企业对应指标总值的比例超过51%。

(二)公益类企业分类。

公益一类:主营业务为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公益类业务,所对应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从业人员五项指标中三项以上占企业对应指标总值的比例超过51%。

公益二类:主营业务为提供精神产品,传播思想信息,所对应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从业人员五项指标中三项以上占企业对应指标总值的比例超过51%。

上述商业类、公益类按照定量测算方法达不到企业分类相应比例值的,则根据企业的主业和自治区国资委现行管理制度的规定,采取定性分析的方法由自治区国资委确定企业的类别。

     三、分类程序

(一)由监管企业根据本实施意见确定其类别,向自治区国资委申报,自治区国资委负责审核并提出监管企业的分类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分类结果由自治区国资委印发监管企业并抄送相关部门。监管企业根据本实施意见负责对所属企业进行分类,分类方案报自治区国资委备案。

(二)企业类别经确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间不作分类调整。根据国有经济布局和企业发展战略,适时对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和类别进行动态调整,由企业申报,经自治区国资委审核批准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四、分类施策

(一)分类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要求,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其中,商业一类企业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和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加大改制上市力度,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商业二类企业要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对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商业三类企业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和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并符合有关金融监管规定。

公益一类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更多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公益二类企业可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探索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部分,可剥离进行转企改制,由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利用市场资源和社会力量,为发展壮大新闻宣传主业服务。在新闻出版传媒领域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积极稳妥开展试点。推进以资本为纽带进行联合、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推动出版、发行、影视、演艺集团交叉持股或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突出内容建设,强化技术支撑。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强化互联网思维,实现跨媒体、全媒体发展。

(二)分类推动产业优化发展。商业类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