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建综〔2025〕19号》规定,继续有效。
四、城镇排水管网(沟、渠)工程(建设、排查、维修)、水环境治理、排涝泵站、堤防、水库、闸坝等本身符合海绵城市理念的单一项目,可以免除海绵专项审查和专项验收。
附表:金华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豁免清单
项目大类 |
序号 |
项目类型 |
备注 |
工业(仓储)建设类项目 |
1 |
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生产经营(仓储)建设项目 |
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应急管理部门认定为准。 |
2 |
危险废物利用处理(置)建设项目 |
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利用和处理(置)的项目,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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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产或大量使用重金属的建设项目 |
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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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
4 |
传染病医院、疾控中心(涉及实验室废液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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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油、加气站、瓶装液化气石油气供应站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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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
6 |
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场)、公厕等易产生有害下渗物质的环卫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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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占地面积小于等于2000平方米的雨污水泵站、供水加压泵站、变电站、供(换)热站、燃气调压站等小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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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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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路桥工程建设项目 |
9 |
地下轨道、地下通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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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人行天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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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无桥下绿化的桥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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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隧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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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不涉及排水及绿化改造的道路加铺沥青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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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4 |
保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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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军事设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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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临时设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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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应急抢险救灾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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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装饰、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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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乡村巷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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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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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项目经过地质勘查确认位于地质灾害中、高风险区,即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不适宜进行海绵城市建设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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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城中旧村、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 |
对现状进行拆除重建的城市更新类项目按新建项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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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占地面积小于400平方米用地(包含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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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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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基站、开关站、给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水管线、鲜花布置、立体绿化、屋顶绿化、电力管线、通信管线、燃气管线、设置广告牌、交通信号控制设备、照明工程、路标、加装电梯及单体建筑改扩建工程等不涉及排水、地面绿化的单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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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不涉及室外、地面工程的旧建筑物翻新、改造、加固、加层等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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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因建设环境、内容、功能等因素制约而不能完全遵循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标准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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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市有关单位名单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行政执法局,市数据局、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市城投集团、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