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8﹞5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石政办发〔2024〕4号)规定,继续保留。
三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现将《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日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石嘴山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规范预算审批
(一)市财政部门要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不得超预算安排资金。年初预算按照程序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报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执行。
(二)财政资金管理坚持分管财政副市长“一支笔”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