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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资委关于废止部分制度性文件的通知

广东省国资委关于废止部分制度性文件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委对现行有效的制度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部分制度性文件已经省国资委2024年第32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废止的制度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省国资委废止的制度性文件目录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

省国资委废止制度性文件目录

  1.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规范董事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国资综合〔2011〕100号)

  2.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制度》等文件的通知(粤国资综合〔2011〕109号)

  3.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场化选聘省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国资函〔2014〕827号)

  4.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省属企业科技创新的意见》的通知(粤国资函〔2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