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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南州鼓励和支持牛羊出栏促进群众增收八条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州鼓励和支持牛羊出栏促进群众增收八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7 

为进一步建立消费帮扶机制,鼓励支持农牧民加快牛羊出栏,促进农畜产品消费,多措并举增加群众收入,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牛羊出栏补贴。州级财政安排1100万元,每只羊出栏补贴10元,每头牛出栏补贴30元。各县结合各自实际,统筹安排州县财政资金给予牛羊出栏补贴,适当提高脱贫户和监测户补贴标准。(牵头单位:州农牧局、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二、销售产品补奖。州级财政安排资金50万元,由州农牧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对省内外设立的牛羊肉直营店、体验店或销售点的经营主体进行考核评估,全年销售10吨以上的按实际金额的3%的比例予以奖励。(牵头单位:州农牧局、州财政局、州农牧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三、屠宰收购奖励。州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支持州内屠宰企业收购加工牛羊,年内屠宰1--2万头只,按每只羊单位补贴2元,屠宰2--5万头只,按每只羊单位补贴2.5元,屠宰5万头只以上,按每只羊单位补贴3元。本地牛羊贩运经济人收购1万羊单位以上的,按每只羊单位补贴1元。(牵头单位:州农牧局、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四、展销评比激励。州级财政安排支农资金130万元,举办首届高原“天路飘香”杯特色农畜产品展销评比系列活动,促进线上线下消费,并对评选获奖的特优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给予1-3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州农牧局、州财政局、州工信局、州农牧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五、促进消费返券。安排农畜产品促消费资金10万元,采取消费返券形式,对采购牛羊肉产品的发放消费券,最高返券120元,带动干部群众消费。(牵头单位:州工信局、州农牧局)

六、部门帮扶采购。依托“832”平台,有条件的各级预算单位原则上按不低于15%的预算份额比例,采购脱贫地区农畜产品,重点向牛羊肉倾斜。各级工会组织慰问活动,落实帮扶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