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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进一步完善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进一步完善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8﹞13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石政办发〔2024〕4号规定,继续保留


三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石嘴山市进一步完善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进一步完善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7〕3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区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7〕162号)精神,为推进分级诊疗,充分发挥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益,推进完善医疗联合体建设,形成以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为基础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让群众就近享受到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区及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医改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强化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促进资源下沉共享,引导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进一步完善医疗联合体建设,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助力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防病为中心的转变。

(二)目标任务。以城市和县域为重点,根据群众健康需求,整合优化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以市、县(区)级公立医院为核心,全面启动多种形式医联体建设。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探索以纵向合作医联体为重点开展医保总额付费等方式改革。通过医联体内管理、技术、人才等资源的纵向、横向流动,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技术水平、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进一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不低于90%。

——医联体建设全覆盖。医联体建设成效逐步提升。区域内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的三级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的数量达到100%,市域内参加医联体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县域内参加医联体建设的乡镇卫生院覆盖率均达到100%。

到2018年底,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

——推动服务效果提升。推动双向转诊机制有效落实,基层医疗机构上转病人例数及其占比逐年提高。由二级、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下转病人例数及其占比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持续改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逐年提高;2018年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5%以上,并逐年提高;医联体牵头医院辐射带动作用发挥明显,主动接收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进修学习,每年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少于5项,帮扶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专科不少于5个,带动基层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稳步提升。

——持续优化服务效率。医联体牵头医院三、四级手术占比逐年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比例稳步提升,平均住院日逐年下降,促使优质资源逐步下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管理人才数每年不低于5人,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逐年提高,增长率不低于5%。

二、建设模式

坚持医联体内各单位行政隶属关系不变、财政补偿政策不变、产权归属不变、基本功能不变、职工身份不变的原则,以市(含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县(区)级公立医院为龙头,联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多种形式建设和发展医联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贫困地区流动,实现医联体内“资源共享、双向转诊、预约诊疗、技术扶持、人才柔性流动、学术交流”等功能。

(一)城市医共体模式。以三级公立医院为主体,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二级医院牵头纵向联合城区其他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院、康复机构组建城市医共体,以章程为共同规范,以管理为联结纽带,通过开展纵向管理帮扶、技术合作、人才交流和横向设施设备、业务支持相互交流补充等多种形式,突出学科专业特色,以技术合作为主,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收费等制度,促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构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一体化的城市医共体。

(二)医疗集团模式。以管理和资产为纽带,整合医疗资源,优化管理体制,制定管理章程,实现集团管理理事会下的院长负责制,实现医联体内人员调配考核、财务管理、设备管理、药品管理、业务管理“五统一”,打造管理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服务共同体。

(三)县域医共体模式。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通过托管、联办、协作等方式纵向联合县(区)域内全部或部分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组建医共体,形成县(区)、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模式,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

(四)专科联盟模式。充分发挥公立医院优势专科资源作用,特别是国家、自治区和市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医院及市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和诊疗中心所在医院要带头利用专科技术优势,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相同专科组建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重点支持脑卒中、胸痛、儿科、妇科、产科、眼科、精神病、口腔等专科联盟建设,不断丰富专科联盟,推进专科疾病诊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同质化,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有条件的专科联盟,应联合开展重大疾病研究和适宜技术推广。

(五)远程医疗协作网模式。以国家建设首个“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区为契机,鼓励和引导“互联网+医疗”业务有序开展,主要立足于实体医院开展网上预约远程门诊服务、远程健康管理和合理用药指导服务。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在现有远程医疗服务系统的基础上,依托电子政务外网、与微医集团联合共建的石嘴山互联网医疗联合体和“爱加健康”等医疗服务平台,建设覆盖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协作网;三县区根据实际可依托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建设本区域远程医疗协作网,形成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分级远程医疗模式。县以上综合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建设远程诊断中心。县(区)级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教学培训;三级医院要向下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多种形式的远程医疗服务,特别是远程病例讨论和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等服务。加强京石、沪石、闽石、浙石、川石等医疗卫生合作项目建设,鼓励各受援医院加入对口支援医院远程医疗协作网络。

综合水平高的公立医院,除参加属地医联体建设外,可按照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原则,与若干个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建设体量更大、覆盖范围更广、人才流动更畅、服务能力更强的高层医疗协同体,开展创新型协同研究,开展前沿新技术跟踪与协同推广,开展临床关键技术的质量协同控制与管理,辐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模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

三、推进医联体建设

(一)网格化布局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以县(区)为单位,将服务区域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一个医疗集团或者医共体负责。三级医院和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可以跨网格提供服务,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特殊临床专科技术等可以区域内资源共享。医疗集团和医共体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鼓励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联体,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预防、保健和诊疗作用,为网格居民提供妇幼保健服务,建立牵头医院负总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负责、防治康协同机制,逐步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牵头医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疗集团和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单一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监管转变为对医联体的医疗质量监管,逐步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

(二)加快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2018〕26号)有关要求,大力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发展,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推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医保、物价等部门积极制定出台收费等相关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市、县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重点发展面向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确保实现贫困村远程医疗全覆盖。要充分利用远程医疗、远程教学等信息化手段下沉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四、工作任务

(一)推进医联体内部资源整合

1.人力资源整合共有。推进建立有利于医联体建设的人事和分配政策,探索医联体内用人进人、岗位管理、薪酬分配实施统一管理,建立医联体内人员流动、交流渠道,促进人力资源整合共有。医联体牵头单位要强化对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统筹做好在职培训、对口支援、卫生系列职称“凡晋必下”等工作,为基层培育一批高水平人才。同时允许下沉医务人员参与基层机构绩效分配,将基层机构的业务工作与人员紧密绑定,确保利益共享。在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在医共体内实行人员统一招聘、统一使用、统一薪酬、统一考核的统筹使用管理方式,使人员在医联体内部合理调配及流动。

2.设备资源整合共用。医联体内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互认检查检验结果。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

3.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加强规划设计,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医联体的支撑作用,统筹推进医联体相关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医联体共享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

4.专科资源整合共建。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派出医务人员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医联体牵头单位的管理优势和品牌效应,推动联合体内部各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的医疗护理管理制度、服务行为规范和诊疗规范,共享各成员单位的先进管理经验,提升医联体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完善医联体运行机制

1.建立纵向紧密型组织结构。在机构性质、隶属关系、人员身份、工作职责、财政投入等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医联体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通过制订医联体章程或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构建由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决策、监管、营运三者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2.建立规范双向转诊机制。医联体内部上下机构间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双向转诊临床标准,结合专科会诊意见,本着急慢分治、治疗连续、科学有序、安全便捷的原则,引导患者自觉自愿配合,实行畅通的双向转诊。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延长医联体服务链条,拓展医联体服务范围,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