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滨政办发〔202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滨州市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滨州市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2023-2030年)》,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实施范围为黄河干流流经的邹平市、惠民县、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城区、高新区、博兴县,核心区为黄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及向外延伸1000米覆盖的区域,以及周边重要生态节点,联动区为其他县级行政区。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施治,量水而行、节水为重,综合防范、保障安全,高水平打造具有影响力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滨州样板”。
(一)战略定位
流域生态明珠城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系统治理,维护河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和生物多样性,打好生态保护攻坚战,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治理黄河的良好氛围,打造黄河流域生态明珠。
灾害防治示范样板。以“根治水患、防治干旱”为目标,聚焦守护母亲河安澜,实施黄河安防综合提升治理工程,推进“二级悬河”综合治理,完善黄河防洪工程体系,加强河道治理和水库建设,恢复河道行洪及排涝能力,推进城市内涝综合整治,提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构筑智慧化防洪减灾综合体系。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杆区域。坚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优化提升水资源配置,保障全市水资源供应。加快推进现代水网建设,灵活高效用好地表水,保护利用好地下水,强化雨洪水和再生水、海水淡化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深入推进节约用水,建设全国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
黄河文化弘扬典范。深入挖掘黄河文化时代价值,以黄河文化廊道建设为契机,确立文化旅游建设核心点,实现不同主题类型全覆盖,打造独具特色的滨州黄河文化保护弘扬传承地。立足孙子文化、红色文化、黄河文化,打造滨州特色文化品牌。整合城市休闲、古村民俗、历史遗址、黄河水工等不同文化资源,建设沿黄文化旅游区。构建以黄河为轴,以滨州城区为核心,以黄河文化为主线,以旅游景区为节点的黄河文化旅游带。
(二)空间布局
立足黄河滨州段自然地理特征,以黄河干流为骨架,生态保护区、引黄干渠生态次廊道等沿黄片区为支撑,坚持生态优先、综合治理的原则,构建“一干一带,多廊多段”的空间格局。
“一干”,即黄河干流生态主廊道。以黄河流经的周边区域为主,构建防洪护岸系统,确保河道的基本生态流量。推进“二级地上悬河”整治,减少大堤安全隐患。加强水源涵养,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恢复水生态。增强绿化覆盖率,填补沿岸绿化空缺,全面提升绿化品质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一带”,即黄河生态带。涉及邹平市、惠民县、滨城区、博兴县、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针对河道两岸堤距、滩区面积较大等特征,持续推进黄河滩区综合整治,打造“河滩堤”综合生态体系,以生态治理修复为主,通过人工修复与自然修复的形式,推动生态治理修复建设,增强黄河滨州段周边生态屏障功能。加强科技创新在生态带建设中的应用,推广先进的生态保护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生态带建设的科技含量和效益。
“多廊”,即多条引黄干渠生态次廊道。涉及区域包括惠民县簸箕李引黄干渠、小开河引黄干渠、博兴县引黄济青干渠等。以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要目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修复工程,提升水环境质量,改善水环境健康状况。加强保护监管,大力保护干渠沿岸湿地和植被,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数据库,开展生物调查活动,探索实施滨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编制,为动植物提供良好的生境和栖息地。统筹推进其他河流污染治理,打造植被多样、环境优美、河流澄澈的生态次廊道。
“多段”,即构建多段不同特色文化主题旅游区。涉及水工科普段、森林康养段、古镇风情段和生态公园段。充分开发不同地区黄河特色文化段,集合历史文化、环保科技、生态农业等方面,充分弘扬滨州当地文化特色,全方位、多角度了解黄河文化,推动滨州旅游发展,促进人与黄河和谐发展。
(三)任务目标
到2025年,规划区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水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明显提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黄河文化影响力充分彰显。核心区内生态屏障更加稳固,黄河河道、滩区、支流、大堤林带、自然景观、文化遗产充分保护利用,黄河滨州段流域生态安全充分保障,河流水质不断提升。联动区与核心区协作更加紧密,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生态文化与旅游发展更加融合,居民生活幸福感日益增强。
到2030年,实现黄河(滨州段)安澜新局面,大堤沿黄绿带完整连续,沿黄特色绿点充分保护,全域绿网交错贯通,景观节点优美多样,环境质量持续优化,美丽城乡生态宜居,河道系统安全稳定,打造成为生态修复明珠城市、灾害防治示范样板、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杆区域、黄河文化弘扬模范典范。
二、打造沿黄近岸绿带
构建连续、完整、多彩的近岸绿带,推进黄河全域生态修复、造林绿化、节点美化、设施完善,建设滩水林田草有机衔接的百里风貌带。
(一)打造河滩生态涵养带
优化水土分区治理。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等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分类分区,因地制宜,统筹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锚定“十四五”期间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平方公里以上的目标,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提质增效,着力改善和提升治理区生态环境。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控,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做好水土流失重点区域预防保护,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培育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打造特色产业综合体,提供更多更优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到2025年,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98.10%。〔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滨州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沿黄4县(市、区)政府和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不再一一列出〕
提高湿地自然恢复能力。增强生态服务功能,促进湿地可持续发展。推进滨州麻大湖、刘黄沟、月亮湖、黛溪河等湿地公园保护修复,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综合整治,保障湿地面积不减少。完善湿地生态网络,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特性和基本功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滨州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综合整治滩区土地。在黄河滩区内,禁止修建围堤、隔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等建筑物、构筑物;禁止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不得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实施黄河滩区综合治理提升工程,改善黄河滩区生态环境。加强滩区内野生动物保护,杜绝非法捕猎,维护滩区生态安全。(滨州黄河河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河堤生态景观带
加强堤顶行道林建设与改造。通过科学种植、抚育管理等措施,提升堤顶行道林。结合滨州气候,选择本土生长、抗性强的树种,融入黄河景观,打造滨州独有的“黄河彩道”,营造绿色生态空间,打造自然与城市和谐共生新局面。(滨州黄河河务局牵头负责)
优化淤背区适生林品质。提高造林成活率和生长速度,采取林窗补植补造、树种更新等措施,对低效林进行改造修复,提升森林生态防护功能。加强监督巡查,加强养护管理,推广混交林种植,改善种植结构,提高森林稳定性和生态效益。(滨州黄河河务局牵头负责)
提升大堤绿化水平。在堤坡植被覆盖区域,科学规划绿化布局,确保绿化带完整、连续。优先选用本土适生植物,注重乔、灌、草相结合,形成稳定群落形式,增加植物多样性,提升景观效果。在滨州临河护堤地低洼水涝段,合理利用现有台田空间进行绿化。加大绿化管护力度,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推广节水灌溉技术,确保绿化用水需求。提升惠民白龙湾黄河文化广场历史文化型公园以及打渔张涵闸、张肖堂黄河文化生态园等工程文化型公园的绿化水平。(滨州黄河河务局牵头负责)
提升大堤慢行绿道。通过增加植物多样性,保障生态系统平衡,提高绿道生态价值。结合特色文化,增加绿道文化氛围,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绿道设施的智能管理,加强绿道日常维护。合理规划绿道与周边交通的联接,确保行人与非机动车和谐共存,建设具有滨州特色大堤慢行线路,打造慢行游憩单元。(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滨州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堤外生态防护带
加强生态恢复与保护。合理规划堤外生态防护带布局,确保防护带宽度、植物配置等符合相关要求。通过植被恢复、湿地保护、水土保持等举措,修复受损河湖周边生态环境,恢复生态功能。提高河湖周边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减少水土流失,保护河湖水资源。(滨州黄河河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扩大生态延展区绿色空间。沿河湖、水库等水迹岸线,建设生态碧道,改善人居环境,拓展绿色生态空间。通过实施绿化提升工程、黄河沿岸防护林更新工程,提升现有残次林带,增加沿黄绿色覆盖面积。通过优化绿地、水域、湿地建成环境,实现环境效益最大化,提升绿色开放空间。(滨州黄河河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塑造沿黄特色绿点
通过廊道连接自然保护地、水利风景区等重要生态节点,增强生态系统稳固性和服务功能,创建具有独特风貌、显著功能和丰富色彩的生态亮点。
(一)构建生态林带体系
打造沿岸生态林带。以建设黄河连续绿色生态廊道为首要目标,规划林带布局,挖掘造林空间,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等行动,完善黄河沿岸生态防护林带,提高水体岸线自然化建设和林木绿化率,发挥生态林带功能,营造沿黄景观。加强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修复、植被重建,强化生态林带保护。(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滨州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生态保护区域
推进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推进湿地公园科学修复、合理利用。优化小开河、麻大湖国家湿地公园、秦皇河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分区,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修复植被与河流漫滩,保护湿地水质,进一步提升湿地生态功能。推动森林公园与黄河沿岸绿化带融合发展,进行森林养护,培育沿黄特色优势树种,建立沿黄森林生态保护屏障。加强鹤伴山、醴泉、打渔张、惠民孙子故里等森林公园保护修复,提高山体绿化覆盖率,优化森林景观节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负责)
推进自然景区生态环境保护。保护黄河流域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完整,制定相关保护方案,禁止在风景名胜区违法开发项目,破坏生态系统,对于景区内的野生动植物,加大保护措施,维护生态平衡,对受损生态环境采取修复和治理措施。构建一条集自然美景、游览观光、文化传承、基础设施完善于一体的沿黄景观带。推进水利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与开发、保护与发展并举,建设水利风景区,开发新景观,打造景区新形象。重点加强博兴县打渔张引黄灌区水利风景区、滨州市中海水利风景区、邹平黄河水利风景区环境保护和水文化科普建设,挖掘生态旅游资源,打造兼具文化、生态、旅游功能的现代黄河新景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滨州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沿黄全域绿网
构建健康、稳定、多彩生态绿网,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沿黄生态保护,增强城乡景观美观度,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一)改善水系绿网
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措施,保障河流水质质量。着重修复簸箕李、小开河、引黄济青黄河引水干渠等生态廊道,实施河道两岸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水系林网,建设生态型护岸,设置植物过滤缓冲带。运用清淤疏浚、建闸蓄水、截污治污、生态防护、调水引流、控制开发等措施,推进小清河、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等其他河流水系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水务局、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滨州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交通绿网
提升公路沿线隔离带绿化水平。根据公路绿化规划,确保绿化与公路设施、交通流线相协调。考虑生态、景观和交通安全平衡,确保绿化既能美化环境,又能保障行车安全。推动长深高速、高商高速、G233国道、G205国道、S234省道等公路的绿化提升。多种植物进行搭配,形成多层次的绿化景观,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优先选择本土植物和具有空气净化、水土保持、降噪隔音等植物进行绿化,减少养护成本,提高绿色生态效益。加强后期管理,保持植物的良好生长状态。(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改进重要节点绿化品质。以通行安全为基础,在城市入口、黄河大桥、黄河公铁大桥等区域,设置生态防护带,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防止水土流失,有效阻隔噪音。融合本土地方特色植物品种与景观元素,体现滨州市文化底蕴和地域特色。增加颜色丰富、形态各异、季相特征明显的植物,提升景观层次感和视觉效果,营造城市良好景观氛围。(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城乡绿网
优化城市绿网布局。以城市绿化建设为基础,以绿网构建为核心,通过科学规划、全面推进,实现城市绿化全覆盖、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在规划中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优化绿地系统布局,提高绿地分布的均衡性和可达性,充分考虑滨州市的自然地理特征和生态需求,实施立体绿化、阳台和露台绿化、墙面绿化等,充分利用城市空间,增加绿色覆盖面积,科学布局绿网。(市城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农村绿网质量。推进村镇绿化美化,结合乡村振兴,对生态廊道沿线村庄实施规划增绿、见缝插绿、拆违还绿,建设小微湿地,促进村庄绿化、庭院美化、污水净化,提升生态宜居水平。推动农田林网建设,充分利用农村道路、田地等现存空间,提升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林网,提高农业生产力。(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公众参与。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鼓励公众参与城乡绿网的规划、建设和维护。通过信息公开、知识讲座、听取意见、建立反馈机制等措施让居民成为绿网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牵头负责)
五、加强环境污染整治
深化污染治理,预防污染产生,通过源头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减轻对黄河流域环境的污染。采用系统化管理方法,综合考虑污染治理的不同方面和环节,实现流域内水、土、气等环境的综合整治,全面提升环境品质,绘就全要素美丽画卷。
(一)精准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开展绿色农业综合行动。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措施和减量控害行动,依法严控高毒农药经营和使用,全域推广高效低毒农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最大限度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强化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拓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渠道。开展沿黄农田污染状况调查,建设农田氮磷流失监测系统,构建绿色农田系统。(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综合整治养殖业污染。严格控制围垦养殖规模,依法移除不符合区域管理规定的养殖设施。整治河流湖泊岸边、支流沟渠附近的畜禽粪便堆存问题。优化畜牧业生产布局,鼓励采用种养结合、还田利用等模式,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与服务,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渔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综合整治农用地污染。建立污染监测体系,通过建立生态田埂、生态道路、生态沟渠等措施,减少污染物在农田中的迁移和积累。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重点排查整治重金属企业,确保周边农用地土壤无重污染金属残留。到2025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至少完成一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综合整治农用薄膜污染。持续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建立健全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大力推广可降解地膜。规范农膜生产、销售和使用,严禁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管控工业废物污染
深化水污染防治。制定水污染防治工作规划,控制和降低工业方面的污染物排放。严格限制布局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严格化工项目用地审核,禁止在黄河干流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深度治理工业废水,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工业废水应收尽收,稳定达标排放。持续强化入海河流总氮治理,深入落细落实“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坚持上下游、左右岸、陆岸海协同共治,确保2025年底前入海河流总氮浓度得到有效控制。到2025年,黄河滨州断面稳定达到Ⅲ类水体,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稳定达到45.5%,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坚持源头预防,注重调查评估,查清沿黄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制定差别化管理制度。以“一企一库”“两场两区”为重点,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探索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建立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开展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加大对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推广清洁生产、清洁能源替代等行动,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持续做好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控制。对施工现场符合条件的裸露土地、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工程建设,采用洒水、覆盖防尘网等方式减少扬尘;加强矿山污染整治,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根据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及时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到2025年,PM2.5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6.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1%。(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遵循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逐步构建固体废物长效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率;推行农业领域绿色生产,推动固废物资回收利用;开展危险废物整治行动,完善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执行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健全县域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通过实施分类收集、专车运输、安全管理、集中处置等行动,完善医疗废物防治体系。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无废工厂”“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公园”“无废景区”和“无废饭店”等无废细胞建设。搭建科技转化平台,实施一批典型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示范。实施排污许可制,推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环境质量监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对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依法开展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强化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监督指导企业严格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义务。针对化工、有色金属行业企业等重点领域,鼓励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引导企业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以及物料、污水管线架空建设等,从源头上减少土壤污染的风险。(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整治矿区环境污染
开展尾矿库治理行动。严格管控尾矿库环境准入,建立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进行分级管理。控制尾矿库数量,禁止在黄河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鼓励企业通过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堆存量,推进尾矿库所属企业开展尾矿库污染状况监测,对不再使用的尾矿库进行闭库处理,并进行销号管理。到2025年,基本完成尾矿库污染治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进一步加强现存废弃矿山治理,推进废弃矿山综合利用,采取土地复垦、地形重塑、植被恢复等措施,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关闭“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内露天开采及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矿山,对关闭的采石场及废弃矿坑等进行重点修复治理,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恢复矿区及周边的生态系统,提升区域生态功能。采取建设水源涵养林、改良土壤等措施,强化矿山的水土保持及水源涵养能力,减轻水土流失程度。(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治理城乡生活污染
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雨污分流综合提升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系统协调、安全高效、节能低碳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新格局。加强源头管控,规范城乡生产生活排水,加快管网建设改造,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建立可追溯的污泥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等措施。扎实推进城市排水“两清零、一提标”,逐步消除城市面源污染,实现黑臭水体“长治久清”。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基本清零,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60%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防治城乡用地污染。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标准,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对于已受污染的土地,采取物理、化学或生物治理技术进行修复,恢复土壤的生态功能和安全使用状态。对于暂时无法修复的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措施,设立隔离区、以防污染扩散。明确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和监管机构,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法律效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提高城乡空气质量。推广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以降低污染物排放。推进绿色交通运输项目建设,鼓励通过乘坐公共交通、驾驶新能源汽车等方式,综合治理大气污染。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空气质量和城市生态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在滨城区、邹平市、惠民县、博兴县、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沿黄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典型。引入市场化模式,稳步推进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促进有害垃圾源头分类和精准投放,完善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规范垃圾清运,发展循环经济。开展沿黄乡镇和村庄清洁行动,2025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设生态美丽城乡
秉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理念,保护传承黄河文化,提升沿岸城乡居民生活品质。通过综合施策,构建一个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底蕴丰富、经济发展活跃、人民生活幸福的美丽城乡。
(一)建设城河相嵌滨河城镇
塑造滨州城河一体城市风貌。突出城河自然交融景致,串联黄河、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湖库等多样生态节点,实现城市与黄河自然生态系统有机融合。推进滨河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