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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府发〔2024〕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上海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我市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8年底,全市城镇化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城镇化质量走在全国前列,率先走出一条以人为本、以质为先、城乡融合、区域协同的超大城市新型城镇化道路。人民城市服务保障水平有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水平进一步提高,均衡可及、便利共享、提质增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超大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公共服务设施提质增效同步推进。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持续放大,深度融合的通勤圈、产业圈、生活圈更好形成,上海大都市圈引领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更高水平参与国际竞争。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加快健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深化健全,城市功能、产业升级、人口集聚良性互动的机制初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加快构建。

  二、实施以人为核心提升城镇化质量行动

  (一)优化户籍和居住证政策。持续做好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完善居住证积分制度,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积分指标,对居住证持证人在新城、南北转型地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等重点区域工作并居住的,给予居住证积分专项加分。赋予重点区域管理机构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推荐权,推荐额度向重点区域倾斜。支持重点区域制定紧缺急需技能人才职业目录;研究优化在沪稳定居住的城市运行保障服务人员的落户政策。

  (二)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完善家门口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制度,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稳步将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指导人口集中导入区动态调整优化事业编制资源布局结构,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发展需要。

  (三)完善就业服务体系。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开展大规模、广覆盖、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就业创业和融入城市能力。支持各类企业对农业转移人口广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优化落实定向培训补贴政策,对我市用人单位委托培训实施机构对农民工开展定向培训的,按照培训后学员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情况给予定向培训补贴。实施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领域技能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强化职业培训、完善评价制度、优化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开展“乐业上海优+”“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已建成“15分钟就业服务圈”站点作用,不断提升就业服务满意度和精准度。

  (四)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健全与学龄人口变化相匹配的教育资源保障机制,保障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各级各类教育的基本权利。全面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加快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办好每一所家门口学校。

  (五)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优化“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不断满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需求。鼓励通过收购、转化用途、盘活闲置存量等方式,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供应力度。加快发展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面向从事城市建设、运行和生活服务保障行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等群体,五年建设筹措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床位12万张以上。不断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满足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探索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政策,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按照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保险。有序推进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配偶和在我市就读的子女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稳定和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三、实施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行动

  (一)建设品质宜居城市。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中心城区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到2026年底,全面启动城中村整体改造项目;到2027年底,全面完成小梁薄板房屋改造工作。持续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实现“十四五”期间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签约项目的建设和交付。打造全龄友好城市,推动完整社区建设,以“一老一小”人群需求为重点,实施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落实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市域全覆盖,持续推动儿童友好先行实践区和特色实践点建设。着力完善覆盖城乡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以市域铁路建设为重点拓宽轨道交通覆盖面,到2028年底,全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突破1000公里。

  (二)建设韧性安全城市。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开展老化管道更新改造试点,以廊体标准化为方向推进综合管廊建设运营,深入实施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五年完成供水管道改造700公里、排水管道改造800公里,全面完成2900公里既有市政道路和街坊老旧燃气管道改造。统筹规划全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布局,健全完善平急转换机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8年底,全市建成区面积64%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强化源头防范,聚焦危化品、燃气、电动自行车、农村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治;建立房屋体检等制度;到2028年底,试点社区体检数量不少于300个。

  (三)建设绿色生态城市。加快打造公园城市,推动绿色空间开放、共享、融合。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不高于28微克/立方米,重要水体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95%左右,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推动全市碳普惠体系常态化运行,全市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保持在30%以下,碳排放强度稳步下降。全面推行建筑“光伏+”应用,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加快建设绿色交通体系,全市公交车全部实现新能源化(城市应急车型除外)、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实现全覆盖。深入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四)建设数字智慧城市。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在区块链、隐私计算、数据空间、物联网等领域集中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在教育、医疗、文旅、交通等领域迭代推出一批数字场景,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智慧城市“人民共建”,夯实城市治理数字底座,建设基层治理数字化平台,打造“智慧好办”政务服务品牌,探索形成引领全国的超大城市数字治理新模式。前瞻布局数字新基建,加快构建国家级区块链网络上海枢纽,初步建成全球双万兆城市。

  四、实施城镇体系优化引领产城融合行动

  (一)发挥新型城镇化战略承载区示范作用。围绕推进“五个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国家战略承载区,支持浦东新区将12个街道打造为“精品城区”,24个镇开发边界以内区域打造为“现代城镇”,开发边界以外区域打造为“美丽乡村”;支持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临港新片区提升双向赋能水平,成为引领周边共建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的高原高峰。打造一批科技创新承载区,推动张江科学城加快从“园区”向“城区”转型,树立“科产城”融合发展标杆,示范引领张江高新区“一区22园”联动发展;支持“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紫竹高新区等重要创新源产学研深度融合,助力上海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

  (二)增强主城区辐射带动能力。围绕提升上海在全球服务网络中的能级和地位,实施高端专业服务机构集聚专项行动,在主城区打造各具特色的专业服务业集聚区,在相关区试点推行“专业服务券”,推动专业服务业国际化发展。围绕提升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能级,实施商圈能级提升行动,打造特色化、差异化全球新品首发地示范区,每年新增各类品牌首店800家以上。推动主城区与新城、新市镇、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持续放大中心辐射作用。

  (三)着力推动新城发力和南北转型。注重产城融合、功能导入,持续提升新城产业竞争力、功能承载力和人才吸引力,加快把新城打造成为独立综合性节点城市。突出产业引领,深化实施产业发展市区协同机制,明确新城主导产业定位和细分赛道布局,围绕主导产业集聚生产性服务业特别是工业服务业,培育和引入一批创新能力强的设计创新中心、具有全球服务能力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拥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厚植新城产业生态。突出功能支撑,适度前瞻布局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统筹资源加快优质基础教育学校建设,探索高标准建设“未来学校”,完善产教融合工作机制,推动市级医院在新城布局重点专科、优势专科,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级;远近结合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编制落实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完善交通体系和规划布局,提高新城交通成网成体系水平。突出支点撬动,着力构建以新城为中心的城乡区域发展体系,牵引带动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南北转型,推动吴淞创新城、上海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南北转型重点区域功能集聚、品质开发。

  (四)分类推进新市镇发展。支持毗邻主城区的镇提升综合配套服务功能,打造与主城区功能相融的现代城镇。支持毗邻重点开发园区的镇提升专业配套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促进区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