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区城建档案管理员规范管理的通知
桂建城〔2010〕1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5-01-06》规定,现行有效。
各市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各市城建档案馆:
为加强全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城建档案管理员的从业行为,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准确,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原建设部《关于实行城市建设档案馆馆长、城建档案管理员岗位培训班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建教培〔1997〕34号)和我厅《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建城〔2009〕91号)精神,现就规范我区城建档案管理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