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银川市滚动支持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银科规发〔2024〕1号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银川市滚动支持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银川市滚动支持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滚动支持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银川市
银川市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进一步稳定企业预期,鼓励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照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滚动支持项目,是指遵循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积累性、渐进性等内在规律,按照跨年度、跨周期模式,组织实施的研发周期长、技术难度大、目标要求高的科技计划项目。
第三条 滚动支持项目参照《
银川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进行管理,以1-2年为一个周期,给予持续稳定科技资金支持,连续支持不超过3个周期。
第四条 市科技局负责项目征集、遴选立项和实施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项目条件
第五条 滚动支持项目申报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银川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项目申报单位相关领域技术水平处于行业或区内领先;有保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科研队伍及创新平台等科研条件保障;
(三)项目研究方向聚焦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一般实施2-3个周期,总实施期不低于3年、不超过6年,且能够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四)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六条 申报及推荐。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或通知要求填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整体目标,第一周期研究内容、技术路线、财务预算、考核指标等,以及后续周期简要技术路线、实现目标等相关内容。经推荐单位、市科技局审核完成后提交评审。
第七条 评审及评价。市科技局组织5名技术专家、2名财务专家,对项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考核目标、资金预算等内容进行会议评审,提出是否同意立项、财政支持资金额度等综合意见。市科技局对专家评审建议支持的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创新能力评价,并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目标评估。
第八条 项目立项。市科技局根据评审评价结果、年度科技项目支持数量、资金额度等,提出项目立项建议和资金分配建议,经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拟立项项目和资金支持额度。拟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下达正式立项计划和文件通知,由市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单位共同签订项目合同书。
第九条 实施管理。滚动支持项目实施期间,实行“周期中检查+周期末评估”。市科技局对实施期大于1年的项目周期开展一次中期检查;有后续周期的项目周期结束后,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估项目实施情况及下一周期项目实施计划,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后,签订下一周期合同书并拨付相关资金;最后一个项目周期结束后,直接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第十条 项目验收。由市科技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第四章 扶持政策及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滚动支持项目按照研发投入的30%给予财政经费支持,并根据项目周期实施情况进行分批拨付。
第十二条 滚动支持项目第一周期一般按照“先引导”方式支持,先行拨付项目第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