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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0〕31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24年1月15日规定,现行有效。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兰州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和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现将《关于加强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总工会

甘肃省企业联合会

甘肃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9月17日

关于加强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客观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全省加强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企业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意义

企业协商民主是企业各层面群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化的平等协商渠道,就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最终达到凝聚共识、消解矛盾、形成合力,实现整体发展和多方共赢的制度机制。加强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有利于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增强劳资双方的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意识,促进企业所有者、管理者和劳动者之间,就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平等协商、增进共识,使民主参与贯穿企业决策全过程;有利于企业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通过职代会、集体协商、民主恳谈等民主管理制度,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发展,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和职工利益持续改善。

二、加强企业协商民主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积极探究新形势下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路径和方法,着力解决企业民主协商制度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工作质效,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依法依规开展企业协商,保证协商活动有序推进、协商结果合法合规;坚持利益兼顾,寻求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推动企业和职工共谋发展路径、共享发展成果;坚持协商贯穿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坚持广泛参与、多元多层,更好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工作思路。坚持协商民主主体的平等性,企业方、工会和职工代表、职工群众都是企业协商民主的平等参与主体,享有平等权利;坚持协商民主程序的规范性,要优化协商民主的程序设计,建立规范的实施协商民主的运行程序,增强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的合法性、科学性;坚持协商民主过程的透明性,推动协商民主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作,实现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通过理性的沟通、讨论,畅所欲言地表达真知灼见;坚持协商民主目标的共同性,促进劳资双方及职工内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平等议事,实现共谋发展、共享成果、共创和谐。

三、加强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主要形式和工作方法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协商民主的基本载体,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体系,完善职代会组织、工作和执行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听取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企业章程草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履行集体合同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职工代表大会要科学确定议题,依法充分反映各方诉求,对于国家法规和文件明确规定属于职代会职权范围的,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要完善工作制度,落实提案征集、职工代表选举、会议召集、会后巡视、追踪落实等制度。要规范操作程序,确保从会前筹备、会议召开到会后落实各个环节规范操作。

(二)集体协商制度。劳动经济权益是劳动关系的核心内容,是职工最基本、最重要的权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开展集体协商“要约季”活动,对工资集体协商进行指导、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做好企业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并监督企业履行协议。工资集体协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平等协商基础上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把职工迫切需要解决,企业又有能力解决的问题作为协商的重点。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调整办法、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待遇及支付办法、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等。要把履约情况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监督职责,定期组织协商主体或者职工代表进行检查落实。

(三)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将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除国家法律规定不宜公开和涉及商业、技术机密的问题以外,都要逐项实行公开。确保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监督权,增强职工的参与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促进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加强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建设,是从源头支持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鼓励引导职工有序参与公司治理,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措施。公司制企业要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推动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