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桂建质〔2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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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规范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监督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