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绍市自然资规发〔2025〕5号
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局各处室、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的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7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