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范围的通知
2018-10-15 (桂建发〔201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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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放开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必须招标的限制,现就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招标发包范围
《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明确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以及《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