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许可(审查、审批)批前公告、听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台建规〔2013〕20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台自然资规发〔2024〕106号》规定,现行有效
局行政审批处、城乡规划管理处(市规划办公室),集聚区、黄岩、路桥规划管理处:
为进一步简化城乡规划审批流程,按照既依法依规又提高效率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城乡规划许可(审查、审批)批前公告、听证有关事项作如下明确: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