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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软件园区建设和软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淮安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软件园区建设和软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淮政发〔2011〕15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安市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规〔2024〕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软件园区建设,推进软件产业(含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围绕建设江苏省新兴软件产业基地、苏北软件产业第一高地和“中国淮安声谷”的目标,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市场推动的原则,加快软件园区发展,加大骨干企业培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我市软件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全市软件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为:

一是产业规模实现新跨越。到2015年,全市软件产业实现销售超200亿元,年均增长40%。

二是产业园区实现新突破。到2015年,全市形成国家级软件园区1个,省级软件园区5个,从业人员达到5万人。

三是企业培育实现“双倍增”。到2015年,全市软件企业超400家,年均增长50%,200家企业通过“双软”认证,30家通过CMMI认证。

三、产业布局

深化以“一核四特”软件园区为主,各县(区)特色发展为辅的产业格局,即淮安软件园发展成以软件研发和信息服务为特色的国家级软件园,洪泽洪芯智能软件园发展成以物联网应用为特色的省级软件园,淮阴软件科技园发展成以软件研发和软件外包为主的省级软件园,浙大网新(淮安)科技园发展成以总部经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软件外包为主的省级软件园,清河动漫科技产业园发展成以动漫设计、创意研发为主的省级软件园。鼓励楚州区、盱眙县等县(区)规划建设特色软件产业园,形成特色分明、分工协作、互补配套的产业布局。

四、重点工程

积极提高技术开发层次和水平,大力推进物联网、呼叫服务、嵌入式软件、行业应用软件、网络信息传输服务、数字内容与网络增值服务以及软件产业新兴门类的发展,做大做强软件产业。着力实施“四项工程”:

(一)实施园区建设“100”工程,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坚持引导软件企业集聚,完善园区功能配套,建成产业门类齐全的软件园区集聚群。到2015年,建成和在建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可容纳软件企业400家以上。

(二)实施龙头企业培育“522”工程,力促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扶持发展核心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骨干型企业,打造知名企业,形成我市软件产业的整体竞争优势。到2015年,培育销售超5亿元5家,超1亿元20家,超1000万元200家。

(三)实施竞争力提升“123”工程,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扶持企业开展资质认证,到2015年,系统集成资质认证10家、“双软”认定200家、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资质认证(CMMI)30家。鼓励企业开展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国内外资质资格的认证和认定。

(四)实施招大引强“131”工程,增强产业发展后劲。瞄准软件行业知名企业,引进销售超1000万元企业100个,超5000万元的30个,超1亿元的企业10个,带动全市软件产业规模和质量双提升。

五、政策措施

市软件产业专项引导资金总额2011年增至1000万元,根据产业规模逐年增加,到2015年增加至2000万元,重点扶持市政府规划范围内的软件园区建设、软件园区内的骨干软件企业做大做强,专项用于支持软件园区功能配套和兑现各项优惠奖励政策。

(一)加快软件园区建设

1.园区建设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软件园区称号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软件园区开票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亿、10亿元、20亿元、30亿元的,分别给予园区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奖励,用于园区建设。

2.新设企业补助。在我市新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在注册后一年内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超过2000人的补助500万元,1000-2000人的补助300万元,500-1000人的补助100万元,200-500人的补助50万元。

3.招商引资奖励。对引进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且正常运转1年以上的软件企业,对引资单位或个人给予实到资本金5%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引进注册资金超500万元、年销售超1000万元的软件企业,在市招商引资考核中视为一个大项目。市级园区引进的项目由市财政奖励,县(区)级园区引进的项目由同级财政给予奖励。

对全市软件园区、重点软件企业参加国际、国内软件展、软件大赛和大型招商活动,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后,市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二)加快软件骨干企业发展壮大

1.税收奖励。入驻“一核四特”软件园区或新建软件园区的软件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或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按前五年100%、第六年至第十年50%,由同级财政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

2.销售奖励。对开票销售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年销售增幅超35%且新增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对其当年较上年新增销售部分给予1%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开票销售首次突破达到双重奖励标准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中10%可由企业用于对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有突出贡献个人的奖励。

3.房租减免。入驻园区软件企业由园区给予三年免收房租优惠。

4.认证补贴。软件企业通过“双软”认证认定的,给予3万元补贴;通过软件产品认证的,每个产品给予1万元补贴;通过CMMI(能力成熟度)三级以上认证和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认证的,给予企业当年认证费用50%—;100%的补贴;其他认证参考当年认证费用予以一定补助。对获得上级部门认证奖励给予补差但不重复奖励。

5.项目补贴。对软件企业经评审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竞争力强、市场推广前景好的项目,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市级财政予以扶持。

6.社会保险补贴。对销售规模超1000万元的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月申报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三年的补贴,具体为:第一年按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3%补贴;第二年补贴2%;第三年补贴1%。对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费率可按照一类行业基准费率核定缴费。此补贴由同级财政承担。

7.认定奖励。对获得国家、江苏省、淮安市认定的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中国优秀软件产品、江苏省优秀软件产品、淮安市优秀软件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每项5万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