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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德政办字 〔2014〕 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市"山东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构建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 ( 鲁政发〔2012〕4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鲁政办字〔2013〕12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服务我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需求为根本;以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突破发展瓶颈为重点;坚持质量、结构、规模、效益相协调,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调整学校布局,优化专业设置,增强办学活力,提升办学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职业教育的需求,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总体目标 

到2017年,逐步建立以高职院校为龙头、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为骨干、社会培训为补充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搭建技能型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需求,调整办学方向、加强基础建设、提升竞争优势;实施市级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工程,建设20个品牌专业,每个县市区原则上都要建成1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或省级重点技工学校,形成对接地方产业发展的专业结构和教学体系,为山东西部隆起和德州未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把我市建成区域性职业教育发展高地。 

三、推进措施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加强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衔接。积极推进我市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的有机融合,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探索专业教学考核与技能鉴定结合办法,鼓励学生一专多能,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2014年在全市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开展"双证互通"试点,2016年全面实现"双证互通",在试点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积极参与指导学校教学管理,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覆盖面,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2.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落实省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对接共建政策。2014年,选取部分中职骨干学校与省、市知名高职院校,共同制定一贯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校企合作、教师培训、创业教育等方面展开合作,扩大"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的招生规模;探索中高职师资交流机制,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高职教师到中职学校任教,同时,选派中职教师到高职院校见习。(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3.扩大职业院校与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的衔接培养试验规模。选取办学规模较大,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的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和省内本科院校按照学分认可模式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中职学校、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的衔接培养试验,并逐年扩大试点范围和招生规模。设立专项资金,组织和支持"3+2"、"3+4"试点院校,按照贯通培养的要求,对不同学段的课程进行一体化设计,建立一个应用型本科、高职、中职相衔接的课程体系,为扩大贯通培养提供教学指导和支持。积极争取省教育厅支持德州高职院校在德州市区域单独招收高中阶段毕业生试点。(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4.推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兼容衔接。以学分互认,推进普通高中课程与职业教育课程的融合,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和学校之间开展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工作。2014年在全市推广职业院校资源面向初高中学生开放,在普通高中、初中增加职业教育课程内容,推进普通高中课程与职业教育课程的融合。到2014年3月底前,建立德州市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由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招生考试工作,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确保普高和中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二)创新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激发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5.实行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办学体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办学机制,探索职业教育多元投入的投资方式。在公办职业院校探索"公办民助、股份制办学、集团化办学",在民办职业院校推广"政府引导、民办公助"的办学新机制。经批准举办民办职业教育的院校在建设用地、项目安排、评先奖优、学生资助、税收、银行贷款、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地位,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职业教育。选择一批办学基础好、学生就业率高、发展潜力大的民办职业学校给予重点扶持,支持其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从2014年起,通过采取财政奖补、选派公办教师支教、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2014年,开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样待遇试点。(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6.推进校企深度合作。成立由市教育、经信、人社、发改、财政、商务等部门和部分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组成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成立由相关部门、行业、企业组成的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组建全市性行业职业教育集团,每年举办校企交流会、毕业生推介会等活动,建立校企合作管理和网络平台。推动我市企校共建工科专业和省级实训基地建设。制定《德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施办法》,明确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专业,共同开发课程,实现职业院校办学与企业生产紧密结合。认真落实省关于校企合作的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全面推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将学生实训补贴和投保经费统一纳入公共经费补贴范围。各级财政要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业给予资助和奖励;统筹行业、企业、职业院校资源,开展人力资源统计、预测、供求信息发布试点。(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7.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依托市内龙头学校,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以专业和地域合作为纽带,通过兼并、托管、联合等形式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建立资本融合、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办学联盟,实行我市职业院校集团化、集约化发展,从而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提升我市职业院校整体办学水平。2014年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开展办学联盟试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对技能型人才需求,引导支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德州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齐河职业中专、德州信息工程学校、禹城职业教育中心、德州走四方技工学校等学校,联合区域内其他职业技术教育机构,组建有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参与的行业性、区域性职教集团,形成人才培养的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实现以强带弱,强强联合。深化集团内学校、企业、行业之间在人才培养、资源使用、产学合作、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咨询服务、招工就业等方面的合作,形成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的职业教育发展格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 

8.健全技能大赛制度。制定德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奖励办法,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通过大赛创品牌专业、创一流名校。建立对参加技能大赛获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学生和指导教师及所在学校的表彰奖励制度,并在职称评审、评先奖优、升学就业推荐、建设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三)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发展能力。 

9.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提升工程。遵循服务产业,培育特色、"培大扶强"的原则,重点围绕支柱产业、高成长性产业、新兴产业的需求,建设、支持一批特色鲜明、就业率高、起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催生一批符合市场需求、有发展前景、充满活力的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集团化办学合并、共建、联办、划转、改造一批办学条件差、规模小、社会效益低的中等职业学校。从而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布局,优化学校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发挥主城区产业和地域优势,"做大、做强"主城区职业教育,形成聚集效益。对德城区现有的信息工程学校和二职专进行整合,建设一所年招生能力1500人的德城区职业教育中心;将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与高职部进行功能性分离,重点建设一所相对独立的年招生2000人的品牌学校。2014年,德城区职教中心、宁津职专等学校争取列入省规范化项目学校建设行列,德州走四方技工学校列入高级技工学校建设行列,禹城职教中心加快建设进度;2015年齐河职专、德州市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武城职专争取步入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行列。支持鼓励具有区域和产业优势的县市采取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融资并举的投资方式,建设区域职业教育中心。到2017年末,争取每县建成1所省级规范化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10.实施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工程。按照"分散建设、集中管理"的模式,推进全市职业教育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在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划出100亩地,建设资源共享、信息化功能完备,集教学、培训、技能大赛、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德州市职业教育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鼓励知名企业和社会资金进入共建综合公共实训中心。加快项目立项和建设,2014年开始建设,2015年一期工程投入使用;同时,以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德州市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德州学院等院校以及德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为依托,建设机械制造和建筑工程、电气技术和制冷工程、汽车装备制造及新能源汽车、现代金融和电子商务等实训分中心。形成市级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和各分中心在专业和设备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各分中心采取以院校建设为主,市级认定,统一管理的办法进行建设,市级财政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分中心予以奖补,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实训补贴。各公共实训分中心2014年开始建设,2016年投入使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11.实施骨干专业建设工程。强化市级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职能,积极引导和推动职业院校围绕我市现代产业体系,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按照一县一特色,错位发展的职教构架,引导各职业院校根据全市产业发展需求,优化调整专业结构,一般职业学校重点培育1—2个骨干专业,省级规范化职业学校重点培育2—3个骨干专业,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学校重点培育3—4个骨干专业。力争到2017年,建成20个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专业,全市打造3—5个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专业。建立奖补机制,推进中职学校专业分级认定和高职院校专业评鉴,对适应产业要求、教学品质好的专业予以奖励,实施品牌专业建设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12.实施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创新工程。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广任务教学和理实一体教学等适应职业教育的先进教学方法,强化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实践技能、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重视建设有职业教育特点和行业企业特色的专业文化和校园文化,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奠定扎实基础。推动职业教育的信息化建设,通过资源建设、教师应用、管理推广,实现教育管理信息化、资源数字化、教学手段现代化。建立对中职学校的教学质量检测机制。探索实施中职学生学分制,建立学业水平市级检测制度,提高学生毕业门槛,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和社会公信度。(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3.健全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培训机构管理,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服务机制,鼓励职业院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等。统筹安排教育、人社、农业、民政、财税、扶贫、残联等部门的职业培训项目和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为产业集聚区企业提供定向职业培训服务。到2015年,各种形式职业培训达到15万人次/库。到2017年,各种形式职业培训达到20万人次/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四)强化师资队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