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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江苏省政府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苏政发〔2016〕6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文件的决定》 ( 苏政发〔2024〕108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 国发〔2015〕4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创新现代流通方式,完善城乡流通网络,积极挖掘消费潜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转变内贸流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流通强省,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内贸流通业总体规模位居全国前列,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服务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内贸流通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

  二、统筹规划城乡流通体系建设

  (三)加强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将内贸流通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内容,做好流通规划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衔接,确保依法依规推进流通设施项目建设。各地制订相关规划时应充分征求流通主管部门的意见。按照节约集约、保障重点和有序安排的原则,在土地利用规划、交通基础设施规划中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物流项目、快递产业园区及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予以支持。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和家政、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用地需求。

  (四)构建城乡一体的现代流通网络。

  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推动我省沿江地区形成若干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打造长江商贸走廊。依托交通枢纽、生产基地、中心城市和大型商品集散地,构建体系完备的全省骨干流通网络,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商贸中心、专业市场,以及全国性、区域性配送中心。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开展优化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统筹规划城乡商业网点的功能和布局,推进城乡流通网络一体化,引导大型流通企业进农村,提升供销社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的辐射带动能力,深入实施“新网工程”,培育一批集零售、餐饮、文化、生活、配送于一体的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商业网点建设,保障居民生活需求和消费需要。

  (五)推进现代商圈建设。

  大力支持南京商圈特别是新街口核心商圈向高端化、品牌化发展,增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推进苏锡常商圈的现代化、特色化建设,提升苏南板块流通业的区域竞争优势。鼓励徐州商圈集聚流通资源、健全服务功能、提升发展水平,巩固和发展徐州作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地位。以上述商圈为示范,引领区域性、多层级的板块商业集聚发展,提升内贸流通业的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

  三、推动现代流通业加快发展

  (六)加快发展电子商务。

  积极实施“互联网+商贸”专项行动,推动互联网与商贸融合创新。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加快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加快信息进村入户步伐。开展“千村百乡”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活动,加快培育省级“电商县”“电商镇”和“电商村”,带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引导有实力的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深入拓展农村市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农产品线上营销与线下流通融合发展,支持各地打造具有特色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链,推广拍卖、电子交易等农产品交易方式。促进电子商务进社区,建设社区电子商务平台和移动客户端,推动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促进电子商务进开发园区和企业,稳步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园区)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促进电子商务进专业市场,推动大市场与电商企业的业务对接和发展融合。推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企业开放数据资源,建立数据交换交易的规范与标准,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培训(实训)基地,支持大学生、农民工和退役士兵等开展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活动。省供销社要发挥在全省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建设中的牵头作用,加快对各类农村经营网点的信息化改造,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七)健全物流配送体系。

  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鼓励物联网等技术在仓储系统中的应用,加快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升物流业综合服务能力。健全城市共同配送体系,鼓励推广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等模式,建立城市物流配送货车通行证管理制度,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对快递专用车辆城市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提供便利,允许符合标准的非机动快递车辆从事社区配送,支持发展智能快件箱等终端服务设施,完善城市“最后一公里”终端配送网络。支持南京、徐州市开展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完善物流标准化体系,形成可复制经验在全省推广。以标准托盘使用为切入点,鼓励托盘租赁运营企业、大型商贸连锁企业、托盘生产企业和商贸物流园区、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消费品、农副产品、药品等领域,率先开展标准托盘应用推广及循环利用。鼓励各类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第三方物流企业为物流供需双方提供标准化服务,促进供需双方的标准对接和设施设备匹配。推广应用企业间信息交换、数据传输、通用接口、用户管理等方面标准,以市场化手段完成跨企业、跨区域对接,提升物流组织化、标准化水平,完善乡镇和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站点。积极发展电商物流和冷链物流,支持南京、昆山等地开展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

  (八)加快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各地商品交易市场优化结构、改善设施、拓展功能、培育品牌、强化特色,逐步实现由传统交易场所型向现代综合服务平台型转变。以环境综合整治、片区建设改造等为契机,对不符合规划、同质化严重和难以形成交易规模的市场,依法关闭或实施搬迁、整合。推动产地型市场特别是全国性批发市场向采购配送中心转型,推动发展基础较好的销地型市场向购物中心或商业街转型。鼓励实体市场发展电子商务,培育和引进网商,打造网商采购平台和实物体验平台。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大市场发展海外分市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构建国际配销网络。支持批发市场建设物流中心、会展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研发设计创意中心、教育培训中心、融资服务中心以及商品信息、商品价格等公共服务平台。

  (九)推动内贸流通绿色发展。

  鼓励绿色商品消费,引导流通企业扩大绿色商品采购和销售,推行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推广内贸流通领域节能节水和环保技术、产品、设备目录,开展节能产品进商场活动,创建一批集门店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鼓励流通企业运用绿色低碳节能设备设施,推动建筑、照明、空调、电梯、冷藏等耗能关键领域的技术改造。研究建立废弃商品回收的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责任机制,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垃圾清运处理网络体系融合。规范旧货市场发展,促进二手商品流通。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发展,鼓励相关企业加快升级改造,提高报废汽车回收资源综合利用率。

  (十)鼓励引导流通企业改革创新。

  鼓励和引导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鼓励非公有资本和国有资本交叉持股,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零售商、批发商、物流服务商。鼓励零售企业改变引厂进店、出租柜台等经营模式,通过集中采购、买断经营、开发自有品牌等方式,提高自营比例。推动流通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供应链管理,鼓励向设计、研发、生产环节延伸。引导流通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推进市场拓展、精准营销和优化服务,带动商业模式创新。积极促进出口企业实现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缩小乃至消除内外销产品质量差距,改善质量供给。引导帮助企业内销外贸联动,以外贸促内销。引导企业开发适销对路产品,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增加高质量、高水平有效供给,满足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

  (十一)推进国内外贸易开放融合。

  加快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走出去”步伐,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到境外、国外开设分店。鼓励老字号企业到国外设立分号,进一步放大品牌效应。支持企业建设境外营销、支付结算和仓储物流网络,推动国内流通渠道向境外延伸,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跨国流通企业,培育一批经营模式、交易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商品交易市场,建设一批内外贸结合、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大型会展平台,发展一批连接国际国内市场、运行规范有序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外资投向共同配送、连锁配送以及鲜活农产品配送等现代物流服务领域,进一步提高内贸流通领域对外开放水平。

  四、完善民生消费供给机制

  (十二)提升大众消费供给水平。

  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推动生活服务业连锁化、品牌化、规范化发展,支持餐饮、家政、洗染等品牌企业拓展社区连锁网店,方便居民生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消费需求。加快推进生活服务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一批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服务平台。加强老字号行业发展、品牌宣传、展会组织等工作,促进老字号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扩大江苏老字号品牌影响力。大力发展大众化餐饮,扶持餐饮老字号、农家乐等地方特色美食发展,促进餐旅融合发展。

  (十三)构建主要生活消费品质量追溯体系。

  在已开展的肉类、蔬菜、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追溯体系建设基础上,优化追溯模式,逐步向其他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以及其他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有较大影响的重要商品拓展。创新优化追溯体系建设思路,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信息追溯体系。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开放合作、多方参与共同建设追溯体系的工作机制,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共享。建立完善重要商品追溯大数据分析与智能化应用机制。建立健全商品追溯系统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互联共享机制。

  (十四)完善市场应急调控机制。

  按照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快速响应的原则,健全市场应急保供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应对全省范围内和跨区域市场异常波动由省有关部门负责,应对区域性市场异常波动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建立省级储备与各地储备、政府储备与商业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