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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有关问题的通知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有关问题的通知

德人社字〔2020〕11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教育和体育局,各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 关于印发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打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德政发〔2020〕5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精神,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激发职业教育创新活力,现就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岗位设置和公开招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院校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及职业院校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等有关政策规定,在编制限额(人员控制总量)内自主组织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自主组织公开招聘和人员竞聘。岗位设置方案应包括岗位总量,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各类岗位的名称、数量、结构比例、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等内容。

二、职业院校根据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自主编制年度公开招聘方案,自主确定招聘批次、时间,并自主组织实施,其中,部门所属职业院校的年度公开招聘方案需事先报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招聘信息按照模板样式(附件1)、发布时间要求以及分级管理原则,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对发布的招聘信息内容负责。

三、招聘工作完成后,职业院校或其主管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将公开招聘备案材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备案程序。备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备案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2)及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2)对应批次招聘简章;(3)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报送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备案理由。

四、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招聘要合理设置考试内容,体现“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以测试专业技能和执教能力为主,支持有条件的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等业界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经历等限制,采取试讲、技能操作、专家评议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其中,达不到相应学历要求的,职业院校可设置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予以聘用,符合《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和各县市区特聘人才条件的,可通过特聘程序引进并享受相应待遇。

五、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要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和保密规定,严禁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指向性或者限制性条件,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应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或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规范表述。职业院校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学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各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学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辖区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

1.**单位**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docx

2.**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备案报告.docx

3.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单位**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参考模板)

一、招聘单位简介:*********。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三)不得应聘情形:*********。
(四)回避要求:*********。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的方式进行(自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报名网址:****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
查询时间:****年**月**日**:**—**月**日**:**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报名方式及流程)。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年**月**日**:**—**月**日**:**
******(初审情况)。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年**月**日**:**—**月**日**:**
******(收费标准,网上缴费及考务费减免流程)。
报考比例要求*********。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流程及相关要求)。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可自主采取笔试、面谈、面试、试讲、说课、技能操作、考核等符合岗位特点的方式。
考试内容及要求,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成绩的确定。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或差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单位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1:**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附件2:************

**单位
              **年**月**日


附件2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备案报告
(参考模板)

德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近日,我局所属**单位组织实施了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备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人,其中,*****;实际招聘工作人员**人,其中,*****(根据实际发布简章及招聘情况进行具体说明)。
(说明新招聘人员岗位分布及学历构成情况,特别是是否有外聘人员即单位原编外人员入围等情况)
二、招聘组织情况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
(说明本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机构、监督机构建设情况)
(二)公开招聘程序
(说明招聘信息发布、采取的招聘方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组织实施情况)
三、有关事项说明

序号有关事项情况说明(必填)
1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发布招聘公告的情形
2是否存在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指向性或者限制性条件的情形
3是否存在发布的专业条件与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或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规范表述不一致情形
4是否严把试题命制和试卷印刷审核,相关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按照考务操作要求组织实施
5是否存在招聘公告发布后,擅自变更招聘程序、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考察方式等情形
6是否存在未按照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组织体检、未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情形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特此报告,请予备案。
附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

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