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的公告
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USHUI.NET®提示:2021年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请以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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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印花税工作,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6年第21号)的规定,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应纳税凭证类型、行业类型、应纳税凭证计税项目、核定征收比例确定,具体按《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见附件)规定的内容执行,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嘉地税政[2006]26号)、《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浙嘉地税政[2002]129号)同时废止。
附件 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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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凭证类型 |
行业类型 |
应纳税凭证计税项目 |
核定征收比例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各类行业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入、支出金额 |
100%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
各类行业 |
工程承包收入与发包支出金额 |
100% |
借款合同 |
各类行业 |
借款金额 |
100% |
仓储保管合同 |
各类行业 |
仓储收入、支出金额 |
100% |
财产保险合同 |
各类行业 |
财产保险收入、支出金额 |
100% |
技术合同 |
各类行业 |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收入、支出金额 |
100% |
货物运输合同 |
各类行业 |
货物运输收入、支出金额 |
100% |
产权转移书据 |
各类行业 |
处置产权收入与购买产权支出金额 |
100% |
财产租赁合同 |
各类行业 |
财产租赁收入、支出金额 |
100% |
加工承揽合同 |
各类行业 |
加工承揽收入、支出金额 |
100% |
购销合同 |
工业 |
主营业务收入与非劳务类其他业务收入金额 |
80% |
商业 |
主营业务收入与非劳务类其他业务收入金额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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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主营业务收入与非劳务类其他业务收入金额 |
100% |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的公告》解读
发布日期:2017-03-08
一、本《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