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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 淮北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附件1
淮北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 类别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 |
拟定实施方案 |
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
市发改委 (物价局) |
2016年4月出台 |
二 |
编制相关规划 |
编制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和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和时序。 |
市规划局 |
2016年10月底之前 |
制定我市国道、省道、快速通道等路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 |
市交通局 |
2016年10月底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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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电网专项规划。 |
淮北供电公司 |
2016年11月底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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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推进项目实施 |
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个人自用充电桩建设不需要履行备案程序,可直接向供电公司申请报装。 |
市发改委 (物价局) |
持续至2020年 |
研究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装报建流程,减少报建报装环节,加快办理速度。 |
市城乡建委 |
2016年10月底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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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定老旧小区、公共建筑物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桩配套改造实施办法,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电动汽车充电桩车位管理办法。 |
2016年10月底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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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预留标准 |
市规划局 |
持续至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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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独立充换电站选址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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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交通枢纽、换乘停车场增建充电桩方案制定和实施推进工作。 |
市交通局 |
2016年10月底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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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业主或充电服务企业加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
市房管局、各区政府 |
持续至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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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既有停车场配合充电服务企业加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
市城管局 建投集团 |
持续至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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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电管理办法,简化手续,明确办理流程和时限。 |
淮北供电公司 |
2016年10月底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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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就近用电接入”原则,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 |
持续至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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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完善支持政策 |
制定本市公用充电桩充电服务费收取标准,贯彻执行省充电基础设施分类目录电价。 |
市发改委 (物价局) |
2016年12月底之前 |
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
市财政局 (国资局) |
持续至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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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政策措施。 |
市金融办 |
持续至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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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独立公共充换电站用地、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用地予以支持。 |
市国土局 |
持续至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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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落实技术标准 |
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规范标准,统一全市充电设施技术标准。 |
市质监局 |
持续至2020年 |
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服务管理规范。 |
2016年12月底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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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消防技术要求,对设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指导。 |
市消防支队 |
2016年10月底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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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定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建设方案,推进建设公共充电网络和智能服务平台 |
市经信委 |
2016年12月底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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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宅小区、各类建筑物配建充电设施需求,提高用电设计标准,完善相关标准规范。 |
淮北供电公司 |
2016年10月底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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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加强运营管理 |
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
市发改委 (物价局) |
2016年10月底之前 |
将物业公司配合充电设施建设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制定监管措施。 |
市房管局 |
2016年10月底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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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既有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制定监管措施。 |
市城管局 市建投集团 |
2016年10月底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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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电力安全管理规范,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
淮北供电公司 |
2016年12月底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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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示范小区与单位”、“示范区县”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试点示范 |
县区政府 |
持续至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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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加强舆论宣传 |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充电设施的使用及发展成果,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 |
市委宣传部 |
持续至20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