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家庭农场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
淮政办〔2015〕1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4〕47号)规定,现行有效。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 (
皖政办〔2013〕35号)等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扶持家庭农场快速、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土地流转为依托,以扶持服务为保障,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现代农业不断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市发展家庭农场1000个,建设示范家庭农场200个。力争全市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15%以上,生产作业主要环节基本实现社会化服务,经营者的收入高于一般同类型农户收入的30%以上。
二、扶持政策
(一)加强注册登记服务。鼓励家庭农场登记注册,取得相应市场主体资格。放宽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条件,简化注册登记程序,减免各项收费,并在合同、商标、广告等方面,对家庭农场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和有效整合现有各项扶持农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特色种养业和特色养殖业三类家庭农场。扶持的内容主要包括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农业机械、检测检验设备仪器,建设圈舍、大棚、冷库等生产设施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信息化建设以及必要的仓储、晒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家庭农场贷款贴息等。
(三)加强农业金融服务。涉农金融机构要开发适合家庭农场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制定专项贷款操作细则,将家庭农场纳入信用等级评定范围,予以信用贷款,提供多种形式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家庭农场用于购买农机装备、建设配套设施的贷款给予利率优惠。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
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部门在农业保险推广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要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在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广政策性保险,将农业保险作为我市支农、惠农的重要举措。鼓励家庭农场积极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对农业经济的稳定、助推作用。优化家庭农场保险服务,实行“单独投保、单独出单、单独理赔”。
(四)加大设施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土地经营权向家庭农场流转,建立土地流转平台。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