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全文失效】
淮政办〔2018〕2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4〕47号)规定,全文失效,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要求,加快培养大批合格全科医生,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促进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建设,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
皖政办〔2018〕27号 )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完善我市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遵循医疗卫生服务和临床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立足我市实际,借鉴先进经验,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创新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为淮北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全科医学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基本建立,适应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显著提高,城乡分布趋于合理,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城乡每万名居民至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每万名居民至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淮北建设需求。
二、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一)医教协同深化院校全科医学教育改革。医学院校要高度重视全科医学学科建设,面向全体医学类专业学生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和全科临床见习实习。鼓励高校成立全科医学教研室、开设全科医学概论等必修课程。加强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制订建设规划,在人员配备、职称评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给予支持。选聘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基层实践基地的教学骨干为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职教办、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统筹制订卫生与健康人才培养规划,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促进全科医学人才供给与需求有效衔接。改革完善高职临床医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育教学标准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有机衔接。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推进农村基层本地全科人才培养,鼓励和动员本地考生积极投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事业,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实施面向村卫生室免费定向培养3年制高职医学生培养计划,县区根据村卫生室未来3年空缺岗位数提出委派生的数量和学历需求。从本地生源招生,所需资金由县区政府统筹解决。(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职教办、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县区政府)
(二)建立健全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使之与院校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职教办、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合理分配各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名额,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规模,力争到2020年全科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20%,并逐年增加。将全科医学专业招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考核,将任务完成并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继续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毕业后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将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全科专业住院医师送培完成情况纳入卫生计生领域重点督查考核内容。对于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人员,委派单位应与其签订协议,就培训期间待遇、培训期满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进行约定。(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县区政府)
承担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工作的医院(含中医,下同)要加强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必须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配备科室工作人员,开展全科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并与基层医疗机构联合培养全科医生。在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合理确定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适当加大倾斜力度,吸引和稳定优秀专业人员。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改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员住宿条件。严格实施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将全科医学专业基地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培训基地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
制定全科医学师资培训标准,实行双导师制,加强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和骨干师资培训,提高带教师资的教学意识和带教能力,完善带教模式,将教学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带教经历和教学质量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稳妥推进全科专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三)巩固完善全科继续医学教育。根据我省全科医学继续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我市全科医学继续教育制度,加快网络数字化课程、课件、教材应用,大力发展远程继续教育,普及全科适宜技术,实现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全覆盖。积极开展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强化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县级综合医院在农村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对全科医生的中医药和康复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将中医药作为其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提供中医诊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养老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四)继续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适当增加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数量。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增加注册全科专业的医生必须保证每年在基层的服务时间,并作为其工作考核指标。组织城市医院转岗医生到基层从事全科医疗服务,建立二级以上医院转岗医师加基层全科医生、社区护士的团队服务模式,促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行乡村医生全员全科基本知识技能培训,并有计划地安排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等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鼓励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县区政府)
加大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力度,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区人口基数、全科医生分布情况,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按照国家标准给予相应资金支持,以满足基层需求,争取到 2020年,各县区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203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目标。(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县区政府)
三、全面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
(一)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体现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各县区要根据实际,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其进一步倾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国资局〕)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将服务对象健康状况和居民满意度纳入考核指标,加强签约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收入挂钩,确保签约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
(二)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内要保证全科医生的配备,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要优先安排,简化招聘程序,可由卫生计生部门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招聘方案及结果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完善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和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在现有周转池事业编制总量内,加大全科医生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
(三)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临床医师队伍建设中,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相关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重点向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专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倾斜。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临床工作能力,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高级职称的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
(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科学完善全科诊所区域规划,并推进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高水平全科诊所,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深入专业医疗领域,扩大服务有效供给、培育专业化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鼓励举办中医全科诊所,为居民就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鼓励二、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全科诊所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物价局〕)
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参与当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以及承接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对具备条件的,可认定为全科医生基层实践基地,承担全科医生培养任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
(五)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实行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全科医生奖励办法,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对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选和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等有关表彰奖励评选工作中,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配合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开展全科医生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全科技能竞赛等活动,对优秀全科医生给予适当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国资局〕)
四、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一)加快壮大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高职(专科)医学毕业生,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补充到村卫生室和偏远乡镇卫生院。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等信息化手段,面向各县区实施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加大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力度,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县区政府)
(二)扩大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实施范围。推进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工作,鼓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本地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所需资金县区财政应给予补助。引导和激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县区政府)
(三)加强偏远薄弱乡村全科医生岗位吸引力。加大对偏远薄弱地区全科医生培训力度,提高全科医生首诊能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全科医生,力争使乡村全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合理待遇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全科医生队伍。(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县区政府)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建设健康淮北的关键环节和重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对于经基层向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结余资金可部分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奖励。从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治疗方案标准、评估指标明确的慢性病入手,积极探索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健康管理。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并加强考核,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落实投入责任,加大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基层实践基地实施全科医生培养环节的投入,通过政府投入、单位和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资,进一步加大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的支持力度,各项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四)强化督导评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医改办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培训,强化督导检查和第三方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推出一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改革创新典型示范县区和单位。各地要将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医改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定期调研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