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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失效​】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失效
淮政办秘〔2019〕5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4〕47号规定,全文失效,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9年9月13日


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实现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 皖政办秘〔2019〕76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村电商发展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电商优化升级现场会精神,按照“找差距、补短板、推升级、上台阶、促富民、助脱贫”总体要求,继续巩固提升电商进农村工作,优化完善“两中心、一站点”服务功能,大力实施“电商+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推进电商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机衔接,促进电子商务与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组织落实好农村电商“银企对接、农超对接、线上线下对接、人才供需对接”活动,实现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上品牌、上效益。到2019年底,全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新增7亿元以上、总额超过21亿元,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100个以上,打造一批在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扶贫等领域的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示范网点,培育一批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优秀网销品牌,助力脱贫攻坚更有效,农村电商发展环境更优化。

二、重点工作

(一)提升服务功能,优化网点布局。进一步明确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绩效目标,完善政策宣传、创业孵化、电商扶贫、品牌培育、营销推广等服务功能,明确运营企业上行实绩要求。建立村便民服务网点与扶贫柜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联络机制,加强对本地农村产品及小农户自产特色产品等信息收集、电商企业组织动员和产销对接等服务,推进电商展示与线上线下销售融合。(市商务局负责)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水平。(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牢牢把握农村产品上行、带动增收脱贫、网点融合共建的要求,调整优化网点,实施分类指导,强化动态管理,注重上行服务和功能覆盖。鼓励农村电商企业、有网络销售实绩的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承建网点。三区益农信息社实现村级全覆盖,濉溪县80%以上的村建立益农信息社。推进与有条件的村党群服务中心、就业扶贫驿站、益农信息社等融合共建。(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列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培育省级示范网点5个以上。(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与网点合作推进农村品牌消费、品质消费,提升农村流通水平。(市商务局负责)

(二)提高培训实效,加强主体培育。将农产品电商人才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等列入培训内容。(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电商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着力增强培训实效性和针对性,加强美工、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引入社交电商等新型课程,开展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农村电商专业或增设电商课程。(市教育局负责)加强《电子商务法》等宣传贯彻。(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龙头企业培育、强化品牌建设,引导集聚发展。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2家以上、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2个以上。建设1个以上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培育1个省级电商示范镇、10个左右示范村。(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积极组织电商企业参加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好网货大赛等,加强农村电商优秀企业和品牌宣传推广。(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负责)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运营和推广,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精准电商扶贫,强化利益联结。务实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电商扶贫问题整改,增强农村电商助力脱贫攻坚成效。(市商务局、濉溪县人民政府、市扶贫开发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提升贫困村网点的扶贫服务功能,指导网点通过电商扶贫平台、网上小程序、微商等开展农产品网络销售。(市商务局负责)鼓励网点配合电商企业或电商平台等开展本地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收购和信息提供等上行服务并形成网络销售;支持电商经营主体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村产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加强对贫困村网点经营者、创业致富带头人、驻村扶贫工作队、村“两委”、大学生村官、有基础的贫困劳动者等电商培训。推进与就业扶贫、特色种养业扶贫等项目协作。(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局负责)积极组织开展产销对接,大力拓展贫困地区产品销售渠道。(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开发局负责)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加强农村电商企业产销对接活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支持电商企业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稳定购销协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等方式,收购、包装并网络销售小农户自产农产品。(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引导应用创新,鼓励跨境发展。鼓励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地方优势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支持农村特色产业集聚地区申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或示范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鼓励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支持农村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上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鼓励社区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直采直供。引导中小电商“抱团”发展,合作开发产品,降低运营成本。(市商务局、市供销社负责)

(五)完善基础设施,延伸拓展服务。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和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402公里,打通农村经济发展交通瓶颈。(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升行政村快递通达率、投送频次和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站点数量提高10个百分点,行政村100%通快递。(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县区节点建设仓储物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推动光纤和4G网络行政村全覆盖并向自然村延伸,鼓励电信企业面向农村地区推出专属的优惠资费产品。(电信淮北公司、移动淮北公司、联通淮北公司负责)

(六)贯彻落实政策,加强政策保障。统筹省级、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电商产品上行、主体培育、品牌建设、模式建设、示范创建、产销对接等。(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对农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5万元以上的网点给予1万元奖励。对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分别给予单个企业(品牌)100万元和3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分档奖励。对获得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电商示范镇、电商示范村,分别给予单个示范县、镇、村10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奖励。支持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稳定购销协作,按实效给予电商企业以网络销售额5%以内的奖励。对配合电商企业或电商平台等开展本地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收购和信息提供等上行服务并形成网络销售的网点、益农信息社,给予每个网点2000元以内的分档奖励。对电商经营主体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村产品的,给予收购金额10%以内的补助。鼓励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对农村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上行实现年在线出口交易额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分档奖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农村电商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给予培训合格者1200元/人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示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村电商的产品,推广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仓单质押贷款等金融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淮北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各县区要制定相应政策,支持企业引进急需的实用型电商人才,鼓励引导青年返乡创业,做好企业服务保障,促进农村电商政策资源整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工作要求

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农村电商优化升级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各县区政府要及时制定细化方案,细化工作部署,充实政策措施,完善协作机制,严格绩效评估;明确县区直各部门和镇村工作责任和任务,确保2019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商务局牵头制定农村电商优化升级“1+N”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全力推进方案的落实。(市商务局负责)市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协调,强化资源要素供给,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按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要及时组织开展任务落实情况评估,总结推广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典型案例和经验,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快全市农村电商发展提质提效。(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附件:具体任务分解表



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限要求

1

全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新增7亿元以上

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等

20191231日前

2

新培育100个以上工商注册电商经营主体,濉溪县80个、相山区10个、杜集区5个、烈山区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0191231日前

3

濉溪县各培育电商示范村、示范点5个以上,相山区、杜集区各培育电商示范村、示范点2个以上,烈山区各培育电商示范村、示范点1个以上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91231日前

4

濉溪县培育电商示范镇1

濉溪县人民政府


20191231日前

5

濉溪县、相山区、杜集区各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经营主体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等

20191231日前

6

濉溪县、相山区各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名优品牌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等

20191231日前

7

三区益农信息社实现村级全覆盖,濉溪县80%以上的村建立益农信息社。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

20191231日前

8

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10个,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运营和推广,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

市农业农村局


20191231日前

9

强化电商利益联结,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20191231日前

10

农村电商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并给予培训合格者1200/人补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731日前

11

精准推进电商扶贫,持续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电商扶贫问题整改

市商务局,濉溪县人民政府

市扶贫开发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1231日前

12

积极组织开展产销对接,大力拓展贫困地区产品销售渠道

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开发局等

20191031日前

13

鼓励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地方优势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支持农村特色产业集聚地区申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或示范村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0191231日前

14

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402公里,推进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等为一体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

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91231日前

15

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站点数量提高10个百分点,行政村100%通快递

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91231日前

16

推动光纤和4G网络行政村全覆盖并向自然村延伸,鼓励电信企业面向农村地区推出专属优惠资费产品

电信淮北公司、移动淮北公司、联通淮北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91231日前

17

组织开展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工作人员培训,年培育800人以上

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91231日前

18

着力培育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致富带头人,培育10人以上,濉溪县4,相山区2,烈山区2,杜集区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20191231日前

19

组织开展农村电商银企对接、农超对接、线上线下集中互动促销、人才供需对接等活动

市商务局、市农村农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扶贫开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淮北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91231日前

20

统筹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对农村电商支持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2019731日前

21

组织开展任务落实情况评估

市商务局

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0331日前



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