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全文失效】
淮政办〔2018〕1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4〕47号)规定,全文失效,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 (
国办发〔2017〕95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
皖政办〔2018〕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发展,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服务需求、优化结构,校企协同、合作育人的原则,认真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为深化技能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行业组织深度合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加快转型崛起提供人才支持。
(二)发展目标。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加快推进全市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职业教育特色化发展。依托“双一流”大学建设,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淮北市省级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职业院校产教融合项目建设,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机电专业三个职教集团和淮北职教联盟建设,着力解决院校专业与企业融合不深、院校与企业研发教学课程不足、院校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不实、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
各院校将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与工业园区、行业、企业建立全方位的紧密合作关系。全面优化教学课程结构,开展院校与企业共同研发适应企业生产需求的教学活动,推进教室与车间融合,校长和厂长融合,教师与师傅融合,学生与员工融合,作品与产品融合,实现校企共同招生、共同制定教学大纲、共同研发教材、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共同参与教学活动、共同实施教学管理的“六个共同”产教深度融合目标。
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健全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二、构建教育和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三)统筹产教融合规划布局。将产教融合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军民融合、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结合“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战略、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一二三四五”总体发展思路以及当前我市正积极实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等,同步规划产教融合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支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按照“市统筹、县整合、区转型”基本原则,根据我市人力资源变化趋势,对接产业需求,合理调整我市职业院校布局。充分发挥职教园区的“耦合”效应,做到“院校到位发展、专业错位发展、课程高位发展、师资补位发展、供需同位发展”,形成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技能培训“三驾马车”并跑、“三轮”同步驱动的大职教格局。将市职教园区打造成苏鲁豫皖接壤地区有特色有影响的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实习实训中心、技能鉴定中心、技术研发中心、产业孵化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统筹中高职发展,推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组建淮北职业教育联盟。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对市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予以资金支持。围绕纺织服装、机械制造、新型建材、绿色食品等优势传统专业和铝基、碳基、硅基、生物医药和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技师培养项目、专业群建设和“相城金蓝领万人行动计划”。支持在有条件的经济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高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四)完善产教融合学科专业体系。建立职业院校专业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和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支持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濉溪职教中心、淮北煤电技师学院开展特色示范校内涵建设,紧密对接我市“三基一技一大”产业,建设我市未来发展急需的“三基”专业、专业群和校内外实训基地,打造一批“相城工匠”培养基地。支持淮北卫校开展特色示范校内涵建设,对接我市健康养老产业,培养和培训一大批康养专业技能人才。持续推进以铝基、碳基、硅基三基产业建设为重点,以培育我市支柱产业为基础,以新兴产业培育为方向,加大纺织服装、食品工业、现代物流、信息咨询、文化旅游、绿色金融、“互联网+”等专业发展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建设。加强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相关专业建设。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及新经济发展,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加快推进新工科建设。
(五)强化人才培养需求导向。建立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持续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专业布局与需求分析报告。完善专业准入与退出制度,加大调整学科设置和专业结构力度,把市场供求比例、就业质量作为学校设置调整学科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各中职院校要主动对接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企业、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淮北师范大学、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和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要积极发挥高校科研能力强优势,紧密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实际,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企业要在科技创新、项目研发和人才引进上,主动与院校建立联系,与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积极开展协同创新,攻克关键技术。各级各部门要把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紧抓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加强供给侧和需求侧有效对接,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三、发挥企业产教融合重要主体作用
(六)拓宽企业参与途径。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有序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推动多元办学,大力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办学形式,支持企业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加快组建紧密型职教(集团)。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工培养、职业培训方面的主阵地作用。鼓励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教育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注重发挥淮矿集团、淮海实业等省属企业及我市规模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校企互派工作人员机制。
(七)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共建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推行职业院校开展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探索建立高等学校与企业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鼓励市内企业与职业学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合作,企业所在县区政府对定向培养费用给予补助。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原则上应有相关行业、企业参与,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学校、高职院校尝试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训基地。
(八)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校企共同制定实习实训计划,合理安排实习实训内容和岗位,形成“校企联动、合作育人、协作生产、共同研发”的实习实训运行机制。根据职业岗位能力要求,在企业专家指导下,制订覆盖本专业主要技能和职业素养要求的模块化实习实训与培训实施方案,鼓励职业学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产线、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合作形式。支持全市依托职教园区建设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探索通过购买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更多接收学生实习。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
(九)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高等学校联合企业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以全面支撑引领区域和产业发展为目标,围绕产业链调整优化创新链,推动职业院校教科研全面转向 “聚焦产业、支撑企业、服务区域”这个核心。以“推进协同创新、完善激励机制、改革科研评价”为着力点,不断创新校企合作机制和合作模式,健全产学研合作制度体系,努力提高职业院校创新、服务和转化能力。认真落实《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淮政〔2017〕31号)要求,对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相关企业和高等学校及职业院校给予奖补。引导高等学校及职业院校将企业生产一线实际需求作为工程技术研究选题的重要来源。将成果转化作为高等学校及职业院校科研项目和人才评价重要内容。构建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支持企业结合岗位需要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按规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完善政府购买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机制,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建设,培育社会化评审专家队伍,实现教育培训与技能鉴定分离。
(十)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鼓励企业向学校和培训机构购买服务。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等级的职工给予奖补。支持企业一线骨干技术人员技能提升,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转岗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四、加强产教融合人才培育
(十一)将工匠精神融入基础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学校劳动教育,开展生产实践体验,支持中小学学校聘请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兼职授课。加强学校劳动教育,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依托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特别是市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生产实践体验等活动。组织开展“职业教育进校园”、“大师工匠进校园”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支持职业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实习车间、实训工厂向中小学生开放。
(十二)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坚持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深化全日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淮北煤电技师学院、濉溪县职教中心等中职院校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全面推行校企“六个共同”的现代学徒制工学一体的合作模式,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明晰。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选择规模大、管理规范、师资实力强、专业特色鲜明的职业学校在我市开展现代学徒制“工学一体”试点。大力支持濉溪职业技术学校参加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技师培养项目和“相城金蓝领万人行动计划”,开展“千名技师带徒弟”专项活动,建立“入学即入职,入职即入学”企业新型学徒制。到2020年,围绕全市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打造4所具有鲜明淮北特色、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品牌职业院校和10个专业门类齐全、装备水平高的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十三)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在有条件的淮北煤电技师学院、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探索实施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将杨杰等一批大师引入院校,建立“大师工作室”,组成技师团队,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聚集效应,成为我市职业院校培育“相城工匠”的引路人。鼓励两所高职及中职学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面向企业聘用高层次专业人员、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开辟公办职业学校重点专业“一体化”教师引进绿色通道。推动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支持企业从省外引进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技师。积极承接安徽省实施的“海外金蓝领援皖”计划,从海外聘请一批技能专家到我市职业院校任教。完善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教师实践假期制度,支持在职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推动教师企业实践的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建设。从企业、行业、科研机构中遴选一批了解行业产业发展趋势、熟练掌握最新技术的一线技术人员、能工巧匠、经营管理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建立兼职专业教师人才库,充实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师队伍。
(十四)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加快高等职业学校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适度提高高等学校招收职业教育毕业生比例,逐步提高高等学校招收有工作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健全“五年一贯制”、专升本等培养模式,建立完善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制度。大力推行订单式培养培训,支持引导企业参与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研究制定。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引导学校对设置雷同、对口就业连续不达标专业,及时调减或停止招生。
(十五)改革学校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理事会制度,鼓励引入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推动学校优化内部治理,充分体现一线教学科研机构自主权,积极发展跨学科、跨专业教学和科研组织。完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坚持“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办学自主权。
(十六)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发挥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资源优势,面向社区、一线劳动者,广泛开展以提升职业能力为重点的各类培训。鼓励教育培训机构、行业企业联合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支持“互联网+教育培训”发展,打造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推动淮北市全民终身学习网和网络培训学院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整合校企资源,开发立体化、可选择的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包。推动探索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允许和鼓励职业学校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购买创新创业、前沿技术课程和教学服务。优化技能人才配套服务,落实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积极构建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五、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十七)强化行业协调指导。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市级行业指导委员会及其运行机制,推进本行业产教融合。通过职能转移、授权委托等方式,积极支持行业组织制定深化产教融合工作计划,支持行业组织参与校企合作、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制定行业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指导校企一体化育人。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调查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深入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校企合作对接、教育教学指导、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完善专业与产业联动机制,行业企业参与制定实施《淮北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紧密结合我市六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围绕产业发展,组建主导产业主导工种专项技能训练院,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动,与招生、培养、就业联动的专业体系及动态调整机制。
(十八)规范市场服务组织。鼓励县区政府、行业企业、学校通过购买服务、合作设立等方式,培育市场导向、对接供需、精准服务、规范运作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支持利用市场合作和产业分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促进校企紧密联结。
(十九)打造共享信息平台。借助互联网与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搭建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和分工协作的“云平台”,建设政府、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平台”,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强化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企业实践库建设,推进校企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
六、强化产教融合支撑保障
(二十)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好纳入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的项目。支持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等四所中等职业学校、淮北职业技术学院等二所高等职业院校和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加强实习实训实验设施建设,加强产教融合实训环境、平台和载体建设。支持职业学校面向产业需求,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设。加强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十一)开展产教融合试点示范。 根据全市产业升级导向和创新发展战略,支持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淮北煤电技师学院和濉溪县职教中心等3所学校在我市与若干有较强代表性的行业、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工学一体”试点,谋划和推进一批产教融合试点项目。支持产业基础好、创新活力强、职教资源丰富的烈山区创建产教融合示范区。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鼓励第三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和企业建设评价,完善支持激励政策。
(二十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体现职业学校、应用型高校和行业特色类专业办学特点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拨款机制。市政府统筹教育费附加等资金,用于支持我市开展产教融合项目。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降成本、补短板的重要举措,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有关财税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对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产教融合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发适合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多元化融资品种,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务。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十三)加强合作交流。加强与徐州等周边市的职业教育合作,融入到淮海经济区职业教育创新创业联盟中,共享区域职业教育资源,共建高端合作项目。鼓励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鼓励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开发符合淮北市情的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和协同创新模式。积极与台湾等职业教育院校开展结盟活动,与欧洲发达国家职业院校结对,学习先进的职教理念。
(二十四)强化工作协调。推动建立市发改、职教、人社、财政、科技、国土、经信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二十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对在产教融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积极学习借鉴外地推动产教融合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推动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导效应。
附件:责任分工表
2018年9月13日
附件
责任分工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构建教育和
产业深度融合
发展格局
|
统筹产教融合规划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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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教办、市发改委(物价局)
|
2
|
完善产教融合学科专业体系。
|
市职教办、市人社局
|
3
|
强化人才培养需求导向。
|
市职教办、市人社局、市经信委
|
4
|
发挥企业
产教融合
重要主体作用
|
拓宽企业参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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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教办、市人社局、市工商联
|
5
|
深化“引企入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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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教办、市人社局、市经信委
|
6
|
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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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教办、市发改委(物价局)、市人社局
|
7
|
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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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教办、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国资局)
|
8
|
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
|
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
9
|
加强产教融合人才培育
|
将劳动实践融入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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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市职教办、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
10
|
推进校企协同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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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教办、市人社局、市经信委
|
11
|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
市职教办、市编办
|
12
|
完善考试招生制度。
|
市职教办、市教育局
|
13
|
改革学校治理结构。
|
市职教办
|
14
|
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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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教办、市人社局
|
15
|
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
强化行业协调指导。
|
市职教办、市经信委
|
16
|
优化市场中介服务。
|
市职教办、市人社局
|
17
|
打造共享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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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教办、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大数据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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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强化产教融合支撑保障
|
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
|
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职教办、市人社局
|
19
|
开展试点示范。
|
市职教办、市发改委(物价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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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
市财政局(国资局)、市税务局、市国土局、市人社局、市职教办、人行淮北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保协、市金融办
|
21
|
加强省际和国际交流合作。
|
市职教办、市人社局
|
22
|
强化工作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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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教办、市发改委(物价局)、市人社局
|
23
|
营造良好氛围。
|
市职教办、市人社局
|
政府公报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