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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5年】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自然资规〔2024〕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5〕1号规定, 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本办法自 2024 年6 月7 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1〕4 号)同时废止。

厅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第7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7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