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关于重新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
临发改成本〔2021〕368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防办、行政审批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金融办公室、人防办、行政审批局:
现将《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防办关于重新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0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调整为1800元/平方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执行时间界限,以审批部门出具受理通知书为界。2022年1月1日前已受理的,执行2000元/平方米收费标准;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受理的,执行1800元/平方米收费标准。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临沂市物价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人防办关于规范人防建设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价费发〔2007〕108号)、《临沂市物价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人防办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价费发〔2016〕134号)同时废止。
附件:《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防办关于重新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