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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通知
泰政发〔202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6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 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标准引领产业发展模式,及时将先进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全面提升标准水平。围绕重点产业链、重要工程和项目,制定实施标准化发展规划和推进计划,健全完善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培育一批重点产业标准创新型企业。积极开展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加快推进优势、特色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标准实施一体化发展机制,鼓励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支持先进印染、矿山机械、生物技术、医疗器械、高性能土工复合材料等重点技改企业率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标准研究,积极培育创建技术标准创新中心(基地),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建立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探索实施标准科技技术经理人制度,积极培育具有STES(科学、技术、工程、标准)背景的标准科技技术经理人和标准化科技咨询专家,推进技术经理人、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等标准化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加快标准化与企业自主创新互动融合,持续增强高标准供给能力。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优化政府发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标准体系结构,提高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比重。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领军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建立标准合作机制。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大力培育创新能力强的排头兵企业。梯次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支持企业建立技术标准创新中心、标准验证点等新型标准研发平台。鼓励企业组建标准创新共同体,突破一批“核心”技术标准。积极争取国家标准重大专项、重点标准项目和重要标准计划集成式落地产业集群。加大团体标准制定组织培育力度,培育团体标准品牌。支持优势龙头企业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建立标准化专家数据库,积极推荐行业领军人才加入行业标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加快标准化与传统产业有序融合,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依据绿色发展政策,加强钢铁、炼化、焦炭、水泥、轮胎、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标准实施,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开展纺织服装、输变电设备、矿山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等传统优势产业对标达标工程。健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健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标准体系。建立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加快研制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绿色技术标准。完善气候应对、自然资源等地方标准体系,重点制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评估、监测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治理综合标准,实施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健全分级分类管控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林业局)

  

  四、加快标准化与现代农业产业有机融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加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以及农业机械化等领域标准制定(修订),大力提升农业生产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以肥城桃、泰山茶、泰山板栗、有机蔬菜、优质肉鸭、泰山黄精、泰山赤灵芝、东平湖水产品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建立统筹高效生态农业、现代乡村产业标准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制定粮食供应链、高效仓储、深加工创新技术等领域标准,促进节粮减损。开展农业灌溉、农业机械、水田建设、农产品生产流通等技术标准研发,集成与生产模式相配套的标准综合体,努力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以标准作为乡村治理依据和评价准则重要支撑,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农村治理水平提升。积极开展农村污水治理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生态宜居乡村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催生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开展村庄清洁、美丽乡村等标准化试点示范,助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五、加快标准化与新型城镇化交互融合,努力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一)按照“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要求,全面落实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实施城市发展标准化行动,制定涵盖城市特色定位、空间格局、整体景观、历史文化和公共空间的导则类城市设计标准。完善城市道路、综合交通枢纽、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等基础公共设施,城市生态修复与功能完善,老旧小区改造与物业服务,智能建造等城市建设标准,实施房地产信息数据标准。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制修订垃圾分类处置标准。完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加强城市运行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标准体系建设。创新开展城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管理服务机构标准化试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中心)

  (二)巩固提升全国旅游服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创建成果,选择景区客运、城市公共交通、文创产品、餐饮服务、老年人消费品、健康服务等市场需求旺、基础条件好、增长潜力大、带动作用明显的领域作为突破,在品牌服务企业率先制定和实施文旅康养服务标准,以试点示范带动文旅康养服务标准的推广实施,不断增强试点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通过推广文旅康养服务标准化,加快培育一批全省、全国知名的服务品牌和产品,不断提升全市文旅康养服务业整体质量水平和竞争力。(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中心)

  

  六、加快标准化与公共服务全面融合,全力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对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性标准,加快完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以标准化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学前教育、公共卫生、体育健身、家庭教育、托育服务等标准搜集、制定、提升工作。创新高层次人才服务、就业创业综合服务标准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指导、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健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标准体系,推进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落实中医药传承创新标准化支撑项目工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标准、服务标准信息公开共享,健全健康、体育、养老、家政、物业等领域服务标准,引领服务消费提质扩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



  七、加快标准化与行政管理高度融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管理水平。积极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应用试点,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财政支出、物品罚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安全等标准制定,推进数字政府、营商环境、网格化治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标准等研制,完善市场要素交易体系标准化建设。探索行政管理区域标准建设模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八、加快标准化与风险管控、排查治理多元融合,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大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非煤矿山、冶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电力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实施,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管理。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疫情防控、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建立预防与应急预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救援、恢复重建等全过程的综合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领域标准。提高应急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工程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技术标准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九、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强化年度计划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统筹指导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扎实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积极创建标准化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将标准化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切实加大标准化战略实施力度。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落实标准化管理职责,形成强化标准、促进创新的工作导向。探索建立标准化工作统计制度。建立标准化创新发展实施评估机制,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要强化对标准化工作的金融、科技、产业、信用、人才、奖励等政策支持,落实标准化激励政策,切实提高市场主体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20
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纲要》作为第一个以党中央名义颁布的标准化纲领性文件,是新时代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方向指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2022年4月,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6号), 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标准化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路径和保障。其中,我市印染技术、高性能土工复合材料、海洋工程用纤维绳等3个领域列入全省标准化建设重点项目。

为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找准国家、省标准化发展方向,提高标准化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推动我市标准化工作创新发展,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泰安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刚要>加快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通知》。

二、政策文件出台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6号

三、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九大部分,包括加快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标准化与企业自主创新互动融合,加快标准化与传统产业有序融合,加快标准化与现代农业产业有机融合,加快标准化与新型城镇化交互融合,加快标准化与公共服务全面融合,加快标准化与行政管理高度融合,加快标准化与风险管控、排查治理多元融合,强化组织保障。重点内容是:

(一)加快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加快推进优势、特色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加快标准化与企业自主创新互动融合。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优化政府发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标准体系结构,提高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比重。

(三)加快标准化与传统产业有序融合。依据绿色发展政策,加强钢铁、炼化、焦炭、水泥、轮胎、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标准实施,健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气候应对、自然资源等地方标准体系。

(四)加快标准化与现代农业产业有机融合。加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以及农业机械化等领域标准制定,大力提升农业生产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健全完善生态宜居乡村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催生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五)加快标准化与新型城镇化交互融合。实施城市发展标准化行动,制定涵盖城市特色定位、空间格局、整体景观、历史文化和公共空间的导则类城市设计标准。

(六)加快标准化与公共服务全面融合。加快完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以标准化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七)加快标准化与行政管理高度融合。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财政支出、物品罚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安全等标准制定,完善市场要素交易体系标准化建设。

(八)加快标准化与风险管控、排查治理多元融合。加大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非煤矿山、冶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电力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实施。

四、政策文件的落实措施

为确保政策文件落实到位,市市场监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增加高水平标准供给。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依托标准的技术要素和技术指标抢占市场竞争制高点。大力发展团体标准,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则性、高质量标准,推动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加快制定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和创新发展的引领性、高质量标准。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培育创新能力强的排头兵企业,在提高企业自身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引领整个行业发展。

(二)强化标准化应用示范,辐射带动行业发展。在全市农业、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标准化基础好的企业,积极争创培育各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基地、技术标准创新中心,以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为依据,通过开展试点规划、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标准体系、制定实施标准、开展场景应用、监督评估改进等系列活动,探索形成以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为核心的创新经验,把试点打造成亮点,总结以制定和实施“泰安标准”为核心的“泰安经验”,形成可供行业领域复制推广的标准模式。

(三)加强市级地方标准化项目建设,推动标准化项目可持续发展。在我市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继续挖掘培育一批市级标准化项目,“滚动”培育“种子项目”,形成从市级到省级到国家级的“金字塔”式的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建设模式,推动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组织开展泰安市重点产业、优势企业、双50强企业标准化工作状况和需求调查,建立完善泰安“技术领先、标准先进”百强企业、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定国际标准等培育库,掌握全市企业标准化现状,为全面提升泰安标准化建设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四)健全标准监督体系,规范标准制定实施。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实施,鼓励企业将执行的产品和服务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落实标准实施投诉、举报制度,强化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加强对标准的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加强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加强标准化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标准化支撑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我市标准化基础扎实、标准化工作经验丰富、测量测试和检验检测能力先进的企事业单位实验室的技术优势,全面服务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管理,提高标准质量水平,促进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主动与相关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委会对接,支持我市优势龙头企业积极争取承担标(分)委会工作,积极推荐我市各行业领军人才加入各行业标委会,通过掌握标准话语权赢得市场主动权。建立多层次的标准化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培养一批标准化专业人才。

(六)加大标准化宣传力度,营造标准化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有利时机,通过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宣传标准化作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充分发挥标准化社会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宣传,讲好标准化故事。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

解读人: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京洲

联系电话:6136860



【问答式解读】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20
1 、请简单介绍一下我市标准化工作现状。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