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粤人社函〔2022〕39 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广东省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2 月 14 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广东省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时间:2022-02-16
2022年2月14日,《广东省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印发。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2021年11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委印发《
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人社部发〔2021〕89号,以下简称《
意见》),明确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并提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意见》,我厅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若干措施》。
二、《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