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府办发〔2022〕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三明市视察时关于深化医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7〕6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2021〕18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 苏政办发〔2018〕88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办发〔202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市委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厘清各方责任与权力关系,实行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将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激发医院生机活力,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扬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增强人民改革获得感。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注重健康公平,增强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
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
坚持分类指导,鼓励创新。鼓励各县(市、区)政府、各医院在中央、省、市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根据医院性质、功能定位、等级规模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创新突破,建立符合实际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三)主要目标
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医院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到2022年,全市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医院党的建设
1.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公立医院党委要抓好对医院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方向正确。公立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医院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群团组织领导,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政策部署在医院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市卫健委、市委组织部负责,除明确为“分别负责”外,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确保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各单位。坚持把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参与内设机构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内设机构行政负责人充分行使职权。创新党组织活动形式,推动党组织活动与医院工作有机融合。强化党建工作保障,建立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各级公立医院年度经费预算,加强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市卫健委、市委组织部负责)
3.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在批准设立社会办医院时,同步研究设立党组织。社会办医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按照党的要求办医立院。社会办医院党建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与主管部门管理相结合。(市卫健委、市委组织部负责)
(二)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1.制定完善医院章程,确保医院工作有章可循。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完成章程制定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覆盖面,推动指导各级各类医院制定完善章程。章程应包括医院性质、办医宗旨、业务范围、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根据医院改革发展需要不断修订完善。公立医院章程要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明确党委研究讨论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章程制定应广泛征求意见、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医院应充分发挥医院章程引领功能,规范章程执行,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细化落实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岗位职责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发挥好各地医院章程审核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将医院章程制定和实施纳入医院评审、绩效考核、不定期重点工作检查范围。(市卫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
2.健全医院决策机制,促进医院决策科学化。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公立医院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各自决策事项和范围。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研究和决定医院重大问题,不是党委委员的院长、副院长可列席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不是院长、副院长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在决策程序上,公立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要行政、业务工作,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注重发挥专家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二级以上医院要组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药事管理、伦理等专业委员会,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医院以及医疗联合体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按章程进入医院管理层或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理事会,医院管理层或理事会内部理事中的党员成员一般应当进入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市卫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负责)
3.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推动医院管理民主化。建立并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定议事规则,医院改革措施、发展规划、经营决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可实施。建立健全医院工会组织,医院召开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推进党务公开、院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市卫健委负责)
4.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质量管理及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建立健全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护理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手术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安全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立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强化对院感防控的督查问责,杜绝院内感染事件发生。转变医院药学服务模式,强化药事管理。遵循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市卫健委负责)
5.建设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加强市、县两级传染病专科医院能力建设,定点收治医院完成基础设施改造和验收,加强全市重症医学、呼吸、感染、检测等专科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市三院疫情救治能力。按照国家、省奥密克戎应对方案要求,改造建设亚(准)定点医院,提高重症床位占比。统筹市、县规划布局,建设“永久性方舱医院”,按照平急转换原则,常规建设一定数量的基础设施,确保一旦需要,在24小时内转为方舱医院并投入使用。城市三级公立综合医院设置独立的感染性疾病楼,改造100张以上可转换床位。到2022年底,宝应县、江都区完成二级传染病医院建设,高邮市和仪征市人民医院建成单独传染病楼,积极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按照《中共扬州市委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的意见》(扬发〔2021〕56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救治能力。(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6.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健全人员招聘、岗位管理、职称评聘以及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建立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医院根据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确定医院内设机构和岗位数量。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推动落实备案制人员与编制内人员同岗同酬。加快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根据单位工作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医保控费效果、绩效考核结果等,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公立医院对高层次卫生人才、特殊岗位人才可探索实施项目工资、协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方式,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和高层次人才倾斜。推动实施公立医院院长绩效工资年薪制,公立医院主管部门依据院长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公立医院院长绩效工资总量,具体办法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荣誉表彰制度。(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负责)
7.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医院财务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财务报告、信息公开和总会计师制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必须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全成本核算,开展按项目、按病种核算成本。加强对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的全过程管理。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推广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按时向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总会计师制度,三级公立医院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总会计师是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由主管机关(部门)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任命。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市卫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
8.健全绩效考核制度,突出公益性和社会责任导向。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医医院要突出中医办院导向,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学术发展、推进传承创新等纳入考核体系。绩效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个人薪酬等挂钩,并作为职务任免、职称评聘、人才推荐、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
9.健全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提升人才队伍素质。科学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政策。加强医学杰出人才、重点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形成学科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梯队。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落实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制度。逐步建立护士、临床药师及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强化全员教育、终身教育。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发挥名医名家在中医药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落实基层卫生人才务实进修制度。全市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100%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市卫健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
10.健全科研管理制度,提高科研质量水平。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科研奖励、诚信管理、伦理审查、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转化推广等制度。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等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临床医学研究、中医药学术传承与创新研究。建立重大疑难复杂疾病、罕见病防治联合攻关团队。围绕重大疾病防治需求,加强中、西医基础学科与临床学科、辅助诊疗学科的交叉融合。开展医学新技术引进和研发,加快诊疗技术创新突破和应用。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对相关人员按规定予以奖励。大力开展适宜技术推广普及。(市卫健委、市科技局负责)
11.健全后勤管理制度,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强化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按照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的要求实施。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落实医院后勤部门建设管理规范,强化医院资产、房产管理。积极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安全保卫等制度。(市卫健委、市发改委负责)
12.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制定医院信息化发展规划,强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建立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集成信息平台和数据中心。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质量安全、药品耗材管理、绩效考核、财务运行、成本核算、决策支持、内部审计、廉洁风险防控等信息系统功能,做到“院内通”;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共享健康档案和诊疗信息,做到“区域通”。到2022年底,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区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4级甲等及以上。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信息联动,建成市级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并与省级平台对接。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医院数据安全和患者个人隐私保护。到2022年底,所有公立医院均按照《全国医院信息化标准与规范》要求,完成医疗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三级医院均建成院内信息集成平台,实现院内信息共享协同。二级医院电子病历水平达到三级以上,三级医院电子病历水平达到四级以上。(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委网信办负责)
13.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提高职业道德建设水平。牢固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坚持公益性,落实社会责任。积极开展以党建引领的行业文化建设,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崇高职业精神,积极选树“医德标兵”“医德之星”,组织“道德讲堂”、先进典型现场交流会等系列活动。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付出,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
14.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增强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改善医疗服务,科学实施预约诊疗,落实大医院20%以上的专家门诊号源优先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制度,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创新急诊急救服务,建成省级胸痛、创伤、卒中、危急重症孕产妇、危急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各2家,市级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各4家,市级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7家、危急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5家。开展诊间结算、检查检验结果推送与互认、异地就医结算等信息化便民服务。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加强社工、志愿者服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到2022年底,三级医院实现市级平安医院全覆盖。落实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有效落实医患沟通、投诉接待处理制度,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卫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