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1年聊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聊统字〔2022〕14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度假区发展与统计服务中心:
根据2021年劳动工资统计调查的汇总结果,经省统计局反馈确认,2021年聊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0297元,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平均工资为83868元。
聊城市统计局
2022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对《关于发布2021年聊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 2022-06-20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疫情多点散发的情况,全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实现增长。2022年6月17日,聊城统计局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关于发布2021年聊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2021年聊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0297元,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平均工资为83868元。
劳动工资统计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更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为政府监测、调控工资分配格局、进行宏观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工资总额等方面的资料是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依据的重要保障。从业人员及劳动工资统计是社会经济统计的其中一个门类,从业人员是就业指标,是生存之道、立业之基、发展之根、成才之本。其主要的调查对象是法人单位,对规模以上法人单位全面调查,同时对规模以下法人单位抽样调查,调查数据通过国家一套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及非一套表平台报送国家统计局。
聊城市统计局工作人员对劳动工资的指标释义的学习从来没有懈怠放松过,认真组织对基层一线单位的认真培训、核查和执法检查,力求劳资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尤其是面向社会公众和填报单位的填报人员开展的直播培训,让社会公众了解了该指标的填报方法,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在微信中搜索“人口与劳资”视频号,查看直播回放,全面了解劳动工资的填报知识。下面是劳动工资统计有关指标、情况的释义说明:
一、三个统计原则
(一)人员统计原则
1、以“谁发工资谁统计(劳务派遣人员除外)”为基本原则,包括在岗员工、兼职人员、试用期人员、临时工。(但实习生不统计,不计入人数和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按照“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统计。
2、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不统计从业人员,由承包劳务的法人单位统计在岗职工。
3、法人单位在本地区以外的产业活动单位,其人员和工资应包含在法人单位中。视同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应独立填报人员和工资,其上级法人单位在报送劳动工资统计数据时不能包含其数据。
(二)工资总额统计原则
1、工资总额是税前的应付工资,包括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 个人缴纳部分,但由单位拨付的部分暂不计入工资总额),且不论是货币形式还是实物形式的均应列入统计范畴。工资总额为当月应发数,而非预估。
2、辞退人员时一次性发放的补贴、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股息分红、股权分红都不应计入工资总额。
3、注意联网直报平台工资填报金额计量单位为“千元”,务必要换算单位,切勿搞混单